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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
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统筹之下,实行“牵头组织,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法律合规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向监管及总行汇报工作情况,监督辖内各分支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零售金融部负责零售客户金融知识宣传;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运营管理部推动各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创造恒丰优质消费品牌形象;其他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提升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XX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XX分行成立“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XX同志任组长,副行长XX同志、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分支行行长任组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具体推进各项自查、检查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
分行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通知》,根据总行分工安排细化分行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分管行长XX同志组织分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召开整治消保乱象工作部署会,强调各级责任主体要强化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化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为抓手,实事求是的开展问题自查及整改,切实纠正经营管理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杜绝自查走过场、整改敷衍了事情况发生。
(三)切实查找问题
分行各管理部门按照总行各归口条线管理部门的排查方案与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向归口条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问题。分行零售金融部自查发现,XX支行、XX支行网点专职理财经理未到位,由网点持有我行签发理财销售资质的员工兼职理财经理,客户服务体验度受影响。公司金融部自查发现“XX(A计划)”产品说明书在产品类型一栏明确注明:“保本保收益”。分行法律合规部第一时间反馈总行资管部,资管部回复:“对于预期收益型保本保收益产品,总行目前正在监管新规框架下适度发行,并逐渐压缩规模直至过渡期结束前全部终止,并不违反监管2020年底前停止发行的要求。
业务排查期内,分行法律合规部曾多次牵头对客户经理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分行营业部、公司一部、XX支行仍有个别客户经理违规保管客户已签章的征信查询授权书等授信材料或未及时将包含客户身份信息的业务材料归档等。出于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视,分行公司金融部和问题发生机构组成调查小组,详查问题发生原因,责令客户经理将客户资料立即返还客户或归档管理,对相关的12位客户经理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共计6000元。同时,在全行范围内再次宣贯强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情况
(一)考核评价
根据总行考核相关规定,分行2019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承接总行考核体系。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包含在合规经营指标中。合规经营指标占比10%,其中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属地监管考评”指标为加分项,分值[0,3] ,以“上年度当地监管考评得分/100×基本分”的方式计分,鼓励各分支机构不断创新消保工作形式,积极与当地监管沟通,规范自评工作,争取提高考评得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标为扣分项,分值[-20,0]。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教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送时效及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此外,分行法律合规部于2019年初,通过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业务谈话、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法,对辖内5家二级分行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审计,客观指出消保工作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引导并督促各级机构人员落实消保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制度完善
2019年,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制度梳理工作,规范制度的制定、审查、发布、传导、执行、评估、修订和废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法律合规部安排专人进行消保制度重检工作,及时印发《XX银行XX分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行已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XX银行XX分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XX银行XX分行运营条线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细则》中完整体现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
(三)投诉处理
分行目前投诉处理工作主要涉及法律合规部、零售金融部及办公室三个部门。法律合规部设消保投诉专线由专人负责接听,人行消保工单系统由法律合规部负责,总行工单系统由零售金融部负责,XX银保监信访处理平台由办公室负责对接。分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对每一单投诉都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分行在矛盾处理工作中强调处置关口前移,能当场解释安抚的绝不拖延至客户投诉再处理,从而降低了投诉数量,截至报告日,分行共有8起投诉,均妥善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分行将针对每一起投诉做好复盘工作,全面剖析投诉的根源性问题,优化流程,举一反三,避免同一问题重复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接受监管检查及反馈情况
2019年分行未接受监管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检查。
四、消保人员配备情况
法律合规部作为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消保相关的各项工作。部门内设置1名消保专职人员,该同志拥有七年工作经验,还曾被选派至XX银保监局挂职锻炼,具备良好的处理纠纷、解决争议的能力。
五、意见建议
(一)丰富培训内容
现有培训多集中于消保知识宣贯,希望总行可以主导开展一些服务礼仪、投诉应对等实操性更强的培训,在提高员工消保意识的同时切实提高投诉应对能力。只有基层员工真正掌握投诉应对技巧及处置方法才能保证“首问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二)尽快落地投诉分类系统
分行多次接到本地监管督促投诉分类系统尽快上线的通知,目前分行采用的是每月手工上报投诉分类表来满足人行投诉分类工作要求,希望总行可以尽快完成系统接入工作。
(三)加快制度修订更新
监管意见曾指出我行部分消保制度存在修订不及时的问题,分行通过制度梳理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废改立。近期由于总行职能调整,投诉管理工作职能移至法律事务部,希望可以尽快修订投诉管理办法,分行将依据总行最新制度修订分行细则。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2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相关行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
同时,20xx年末我行正式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行二级部门,隶属总行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另有2人兼职协助。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月正式印发成文。
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银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
此外我行还成立了“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了《银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
我行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目初审、正式立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行监测及反馈等步骤。
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96677、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12363、消保办0825-2223151等渠道投诉。
另,《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诉与一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
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如《银行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银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银行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
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
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
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
个金部负责个人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
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
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
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方面
20xx年全行总计受理投诉事件102起,主要为非现场投诉。
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转投诉81起,客户服务热线96677投诉17起,12363投诉4起,主要投诉类型为:
社保卡业务类、贷款业务类、自助设备(包括ATM、电话银行)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类、其他业务类等五大方面。
涉及到分支机构共计有81起,总行营业部45起,安居支行11起,射洪支行6起,蓬溪支行3起,大英支行3起,资阳分行2起,乐至支行1起,绵阳分行1起,96677电话中心9起。
其余17起均为社保卡类投诉,投诉原因为新办社保卡及挂失补办社保卡的等待周期长。
在所有分支行中,总行营业部的投诉占比高达45%。
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消保办购置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故事集》等消保系列丛书,并下发各分支行和总行各部。
同时,要求各部门就读本内容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发布消保信息4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累计15次、另外还通过网点电视、LED屏、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
印制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3万册,除在各网点摆放外,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3
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消费者知法、学法、用法、维权意识,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统一安排,上海银行牵头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为确保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上海银行由法律合规部负责牵头全行,对宣传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下发《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法律合规人员实施具体活动方案,负责对集中宣传日及整体活动情况进行推进、跟踪及总结工作。
二、活动总体情况
(一)参与情况
6月,全行各地区分支机构均积极响应、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并开展了本次活动。据统计,全行共200余家网点参与了本次活动,累计开展不同形式及规模的活动超过20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十万余份,参与员工数约1000余人,受众客户群达到十万人次。当月活动主要分为6月1日集中宣传日和服务月期间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主要包括集中宣传日核心地段设摊、本行网点宣传、进社区宣传、利用多媒体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总分行联动、行内普法活动等。
集中宣传日上午9:30-下午16:30,全行共30余家网点参与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其中:上海地区各经营单位原则上在辖属行政区域内至少各选定一个位于主要核心地段、人流密集区域的网点或网点户外区域设立宣传台,进行设摊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宣传点不仅覆盖了市区繁华的人民广场、南京西路静安寺商圈、徐家汇商圈、四川北路等,而且覆盖了崇明、金山、奉贤、青浦等郊县区域;各地分行参与网点则至少覆盖分行所在市域。
活动当天共接待客户6000余人,发放各类资料5000多份,涉及的宣传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我行各类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介绍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得到客户的肯定。
(二)核心地段设摊宣传
2013年6月6日,黄埔支行辖属建中支行于大境路菜市场开展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专项活动,支行员工于菜市场门口摆放摊位,向来往的顾客发放消费者保护宣传资料。在宣传过程中,有顾客询问关于短信收费服务的内容,经过了解,才发现这位顾客曾收到关于娱乐短信预定服务的短消息,因没有当场及时取消服务导致事后每月需要扣收一定费用。支行员工向客户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顾客享有对娱乐短信预订服务如何征订的知悉权,同时还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和拒绝该项服务,由此可见该公司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顾客对支行员工的专业素养表示称赞。
成都分行清江路支行根据总分行活动要求,于6月1日集中宣传日活动当天组织人员(8人)到石人南路广场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客户宣传我行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规范公示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同时结合“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要求,向社区群众非法集资等相关金融知识,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杭州本级在市中心下城区武林街道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根据重点宣传人群择定宣传时间和宣传地点,按照预约时间在下城区孩儿巷98号陆游纪念馆门口设立了宣传点。余杭支行在人流密集的临平中山菜市场门口设立宣传台,同时进行设摊宣传活动。市中管理总部辖属淮海支行6月1日8时30分起在爱美高大厦一楼大堂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台,由两名员工进行设摊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之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
(三)网点宣传
各单位在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客户发放“普及金融万里行”宣传册,主要涉及宣传我行投诉各种渠道和处理流程、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点、规范公示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方面。
1、宣传我行的投诉渠道。不少经营单位在与广大客户的交流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尤其是老人,多多少少都遇到过金融消费权受侵害并且投诉无门的案例。他们要么与银行工作人员大吵大闹,要么直接打电话给媒体曝光,或者打电话给12315,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权利救济办法。各经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梳理,向广大客户介绍了维权的几种途径:一是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寻求解决;二是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三是向银监、保监、证监等监管部门投诉;四是在人民银行试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地区,也可向当地人民银行设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五是向法院起诉或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我行处理投诉的工作流程。并提示客户,无论哪种途径解决纠纷,相关证据凭证都对于合法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交易时就应当注意保存相关单证。
2、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点。
各宣传网点充分利用此次集中宣传日的机会,在推销我行各类产品时,更注重对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的的揭示,由其是销售我行理财产品时,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明确告知我行对此类风险的防控手段,并通过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最合适的产品给客户。在销售网银产品时,充分告知客户网银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其是对U盾使用、密码保护等作了充分提示。
3、明确我行的服务收费标准。在宣传活动中,各经营单位在营业网点主要区域,展示了我行最新的收费标准。在接受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披露了我行收费实行依法合规、统一定价、分类管理、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我行服务收费管理必须要符合价格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由我行统一制定服务收费价格及价目名录,各分支机构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各要素。我行各项收费业务均“明码标价”,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对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充分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另外,还对特定对象实行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明确界定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四)进社区宣传
6月26日,天上下着小雨,但这雨水并没有阻挡龙茗路支行进社区宣传的脚步。在小区物业会议室内,支行工作人员召集了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宣传活动。将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打印在彩色宣传纸上,会同总行下发的其他宣传单页一起发给客户,并进行了宣讲。
春申路支行来到春申锦城博士娃广场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主题活动,从反假的角度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活动使更多的群众掌握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知识,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反假币的基本常识、认识假币的危害性,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假币辨别能力,提高了群众的反假币能力,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从而提升了我支行的社会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青浦支行在辖内各个社区设立宣传台宣传金融知识,期间,有一位居民反映,由于退休在家开始学习使用电脑,并在儿女的指导下了解网上银行快捷方便的优点,想要自己开通网上银行进行网购。对此,我行宣传人员重点介绍我行电子银行业务,不仅可以网上购物,还提供短信服务、账务查询、贷款查询、转账汇款等功能。并发放“上海银行2013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册以便居民更详细了解银行金融服务。有一位社区居民王老伯抱怨我网点周日不营业,临时用钱还要去支行营业部,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告知王老伯可使用自助设备在网点不营业时间取款,并且约好在工作日可至城西网点找任意员工,帮助其使用自助存取款。
浦东分行安排分行营业部及川沙支行于6月期间进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同时临港支行及浦三路支行也积极响应号召,分别于6月22日、6月27日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内容为:落实本月的宣传主题,推广消费者权益知识,告知群众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反假等金融知识,并向客户普及银行卡、信用卡、理财服务、网上银行及电子银行服务、自助渠道、95594新客服电话等银行业务知识,以及针对我行特色理财产品进行深入宣传讲解,并实时解答居民提出的疑问,受到了社区居民了一致好评。
长乐路支行在6月初由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和高柜员工组队,以消费者保护宣传为主题,宣传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树立强化从业人员的消费者保护意识,减少金融纠纷为主题,把优质服务带进社区。这次活动设摊安排在静安公园内部,并与静安区消保委联合,与区内的电力、煤气、公安、技防等多部门共同设摊,为往来的社区居民宣传保护知识。长乐路支行准备了充足的宣传资料,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相关资料等,其中包含防范电信诈骗、及银行产品诸如电子银行、信用卡、养老金业务、理财产品的宣传单页等。
奉贤环城东路支行在南桥镇奉浦九华苑居委会开设了专题讲座,不仅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升了我行员工的服务质量,也提高了我行知名度。
(五)利用多媒体宣传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全行200余家网点、300多块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本次活动标语:“上海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火热开展中!”,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六)总分行联动
6月1日活动当天,总行法律合规部指派六名员工分别赴上海地区市北管理总部、市中管理总部、市南管理总部、总行营业部、浦东分行辖属的五家网点作了专门指导。为此,总行法律合规部专门制作了“金融消费者权益”释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合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问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标语”等宣传材料,并由派驻人员从专业角度进行现场普法教育,获得了客户良好的反响。
(七)行内普法培训
各经营单位根据总行法律合规部的部署,借此机会开展了多项行内普法培训活动,如杭州分行在以往开展培训工作的同时,更加强调本月对打击非法集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材料的培训,分行通过电子文档系统、电子邮件、日常月度工作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集中加强本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资料的培训学习。
三、活动中涌现的小故事、典型案例
案例1:
2013年6月3日晚7点30分,宝安支行员工捧着两大锅装得满满的糖水,送到了露天观影广场。行员在向群众分发糖水的同时,向客户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卡、理财服务等银行业务知识,重点结合我行“易精灵”“金桔贷”展开宣传,并认真解答消费者的咨询。通过“送糖水”活动,不但增强了群众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认知,同时增进了支行与四周群众的感情,宣传了上海银行的各项服务,为今后服务老客户、拓展新客户打下了基础。
案例2:
郑先生在君汇支行现金柜台办理开通手机银行的业务,在等待办理业务的同时,对柜面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资料进行阅读,大堂经理与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讲解和交流,郑先生对宣传资料上的“监督权”一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此次的柜面宣传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案例3:
客户刘先生,路过科技园支行大门时特意前来了解有关慧通卡相关优惠以及近期黄金走势,支行员工主动耐心地为其提供解释和服务,同时也介绍了我行黄金(T+D)业务,并提示刘先生黄金业务在近期投资需注意的风险点,切忌盲目投资,跟风买卖,要咨询专业人员,了解市场动态后才可慎重投资。此外,刘先生还咨询了信用卡业务及使用卡时的注意事项,后续我行将继续跟踪客户,做好服务工作。
案例4:
南京分行大堂经理讲述了活动期间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记得活动期间的某天,有一位顾客刚进大厅就对我说:‘小姑娘,你们屏幕上显示的普及金融知识是什么意思啊?’我说:‘可以告诉你如何保护自己的金融消费权益,还可以告诉你一些金融知识。’那位顾客听了之后立刻拉开椅子对我说:‘那你就和我讲解一下吧,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于是,我拿了我们的宣传手册给他看,当看到不明白的地方他会问我,我会慢慢地给他解答,他也很有耐心的听,当他离开我们网点的时候,很感谢我,那时我感觉作为从业人员就应该树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意识,为客户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
四、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集中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行与客户的沟通与信任,市北管理总部、市南管理总部、南京分行等经营单位辖属网点还借助本次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产品营销相结合,以“营销讲合规,合规促营销”的理念,积极挖掘潜在客户,推荐我行金融产品。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4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华夏银行吉安分行作为服务经济实体,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者、践行者。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普及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厅堂“公众教育服务区”宣传作用,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着重通过网点厅堂人员日常管理、指导操作,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折页及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口号,播放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厅堂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消费者了解各项重要权益,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等。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营业部联合太平桥社区举办“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我行员工为社区老年人讲解了如何防范金融诈骗、国债、理财产品等知识。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的加深了老年人对银行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高了老年人金融风险认知能力、金融安全意识、防诈骗能力。
华夏银行吉州支行携手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于在网点举办“小小银行家”活动,到场24组家庭,活动中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新版人民币的防伪知识和理财知识,并组织到场的大小朋友进行了点钞比赛,活动气氛活跃,参与度高。此次宣传活动从小朋友着手,引导小朋友从小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5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相关行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同时,2014年末我行正式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行二级部门,隶属总行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另有2人兼职协助。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月正式印发成文。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遂宁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遂宁银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此外我行还成立了“遂宁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遂宁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了《遂宁银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我行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目初审、正式立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行监测及反馈等步骤。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96677、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12363、消保办0825-2223151等渠道投诉。另,《遂宁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诉与一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如《遂宁银行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银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遂宁银行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
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个金部负责个人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
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方面
20xx年全行总计受理投诉事件102起,主要为非现场投诉。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转投诉81起,客户服务热线96677投诉17起,12363投诉4起,主要投诉类型为:社保卡业务类、贷款业务类、自助设备(包括ATM、电话银行)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类、其他业务类等五大方面。涉及到分支机构共计有81起,总行营业部45起,安居支行11起,射洪支行6起,蓬溪支行3起,大英支行3起,资阳分行2起,乐至支行1起,绵阳分行1起,96677电话中心9起。其余17起均为社保卡类投诉,投诉原因为新办社保卡及挂失补办社保卡的等待周期长。在所有分支行中,总行营业部的投诉占比高达45%。
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消保办购置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故事集》等消保系列丛书,并下发各分支行和总行各部。同时,要求各部门就读本内容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发布消保信息4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累计15次、另外还通过网点电视、LED屏、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印制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3万册,除在各网点摆放外,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6
一、总体情况
(一)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xx年村镇银行在各级银监机构的监管指导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同时,我行在营业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摆放客户意见簿,并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畅通来电、来访等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有效化解。
(二)考核评价相关数据
截止xx年末我行总资产亿元,总负债亿元,开立企业存款账户48户,个人存款账户4069户,公司类贷款余额亿元,个人贷款余额亿元。
(三)自评结果。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表(法人机构模板)>自我评价得分为90分,评价结果为一级。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建设
xx年我行严格按照相关办法的规定,将营业部作为全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部门,行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第一时间、及时反馈"的指导模式。在制度中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流程、渠道、保障方式。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安排
自我行成立之初,在营业部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岗,有我行正式员工担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知识培训,全面提高金融消费者知识,培育银行业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积极、科学地主张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客户提出的咨询、投诉等问题,由内勤主管及时回复、解决,遇不能解决及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报行长或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与相关业务部室协调解决。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产品与服务管理
在金融消费者接受我行金融服务时,我行能够保障消费
者的知情权,遵守诚信原则。在我行站对我行的金融业务收费进行公布,由于我行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简单,产品单一,自查中未发现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况,也未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事件的反馈。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我行也未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同时,我行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了员工保密协议,进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摸排员工8小时之外情况,对我行客户的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服务。xx年,客户在我行营业点未发生涉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2、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xx年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了培训,积极参加行业协会及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借助我行各业务部门和支行的走进社区、市场业务拓展活动,采取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方面等多种形式,有机的将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与业务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反假、反诈骗、等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客户理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
3、投诉应对
我行在营业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并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
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由于我行开业时间较短,整体客户存量偏低, xx年未出现有客户投诉的情况,也未出现有监管部门转发的需处理的投诉和情况反映。此外,我行还积极向客户收集意见和建议,结合我行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4。本年度重点问题发生情况及说明
xx年未发生消费者投诉事件。
(四)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内部考评、审计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
通过现场、非现场、暗访检查等方式,本单位发现工作人员存在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经查实,属于点服务责任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处罚。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也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我行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2、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人才,虽进行培训学习,但投诉处理能力仍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及建议
xx年我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对消费者权益保
护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及时准确的向各部门报送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报告资料,认真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消保活动、培训、会议,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履行服务三农、服务小微,造福地方百姓的社会责任。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7
我行在银监局、人民银行和省银行业协会等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本行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持续完善消保工作机制,深化消保工作理念,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金融素养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整体工作水平稳中有进,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完善制度体系,构建消保工作长效机制。
1.适应监管要求,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行消保部自2014年成立以来,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监管要求的变化,一些制度规定亟待改进。为此,我行将历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梳理,对于不适应监管要求和消保工作发展的内容条款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汇总16项规章制度,便于日后全行消保工作遵循和执行。
2.充实消保工作队伍,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随着消保工作的日益规范,监管要求的日趋严格,我行各网点均配备一名消保管理人员以充实消保工作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加强对人民银行和银监局最新消保规章的学习与领会,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实现宣教工作常态化。
1.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集中举办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3.15期间,组织开展以“ 安全金融、理性金融、诚信金融 ”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6、7、8三个月,以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电子智能服务推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
9月份,以“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防范金融风险、共建和谐金融”为主题,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
各项活动均精心部署、妥善安排,全部受众达12.7万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多措并举,保持基础宣教活动常态化。
继续以网点为阵地,做好基础宣教活动。全行各营业网点作为公众宣传教育主阵地,长期摆放宣传资料,以电子跑屏、液晶电视等多种方式滚动播出公众教育内容。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不断拓宽基础宣教途径。通过官网、微信等互联网媒介同步推出公众宣传教育内容,扩大宣教辐射面,实现宣传信息与广大消费者的零距离接触。
(三)全方位开展服务检查与指导,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1.借助外部监督,提高全员服务意识。2017年,我行继续聘请第三方服务咨询机构对本埠60家营业网点进行服务暗访,在神秘人调查暗访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差距与不足,与网点共同查找短板,达成服务共识。各网点对神秘人检查存在的问题都能够积极整改,使检查成果落地,真正发挥第三方机构检查的威慑力。
2.利用远程监控系统,持续开展优服非现场检查。2017年,通过远程监控系统进行优服非现场检查达3600人次。通过持续的检查和纠错,柜面员工整体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员工服务形象、服务行为、服务语言良性发展,站立服务、双手接递等基本全面达标,柜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3.利用现场检查,直面网点服务管理问题。2017年,对全行各网点营业环境、员工形象、服务用语、服务效率、优服制度体系建设等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及时指出各网点在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做到了检查与指导相结合,促进全行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4.组织开展柜面服务效率专项提升活动。近两年,通过客户投诉和客户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客户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主要是排队等候时间过长,柜面服务效率低下。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我行采集了全辖各网点常见个人业务办理时长,通过单笔业务平均时长计算和最短、最长时间比对分析,在征求会计结算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常见单笔个人类业务标准时长,以此为参照,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各网点柜面服务效率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即时通报,即时整改。全年共下发活动通报14期。
5.对大堂经理履职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11月份,全行113名见习大堂经理全部上岗见习,我行根据大堂经理工作职责,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现场、非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大堂经理在岗情况、客户引导、指导、分流、与客户营销互动、大堂日志的登记等情况。通过检查,及时指出大堂经理在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下发通报、现场指导或边查录像边远程纠错的方式,强化首批大堂经理严格履职,全面提升大堂经理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6.参照行业标准和消保工作要求,继续补齐营业网点服务配置。根据我行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需要,为全行网点制作“客户投诉流程图”和“客户服务承诺”,并统一对外公示。根据消保工作要求,为本埠各网点统一配备消保宣传栏展架,使我行消保优服工作日趋规范。
7.加大优服检查约束力度。2017年,全行共20个网点、66人次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扣减绩效,合计扣减金额97000元。
(四)关注产品和服务的售后管理,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
1.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客户对我行消保优服工作的总体评价。上半年,在全行各网点现场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340份。通过问卷反馈结果看,客户对我行服务整体上是满意的,但个别网点在柜面服务效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风险提示,客户疑问解答等方面不尽人意。
2.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客户投诉。2017年,全行各渠道受理的客户投诉共6笔,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经过网点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都及时得以化解,全行无二次投诉发生。通过对客户投诉的统计分析发现,客户投诉问题均集中体现在首问负责制执行不到位或网点间业务流程掌握不一致,我行已形成投诉分析报告并责成被投诉机构作出整改。
(五)加强部门协调,落实消保主体责任。
1.及时掌握监管部门消保工作动态,按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上半年,我行根据《银监会2017年消保工作重点》、《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辽宁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16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结果的通报》等文件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需要成员部门完成的业务单元及时转发并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执行落地;根据《人民银行葫芦岛中支2016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涉及我行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根据银监局“消保双查”和“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自查工作要求,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模块进行逐项自查,并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我行内审部门年度消保专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也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人民银行要求,由消保部牵头,组织会计结算部、市场部、理财部、科技部、国际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进行2017年支付服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自查;在全辖范围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征文活动,收集消保征文12篇,择优上报银监局2篇;根据银监局要求,将辽宁银行业消保在线微信公众号在全行推广。
2.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行领导工作安排,牵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出台《葫芦岛银行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葫芦岛银行营商环境建设自查自纠方案》、《葫芦岛银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葫芦岛银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考核办法》。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和活动的有效推进,全行办公营业环境焕然一新、柜面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六)扎实开展各项基础工作,消保评级保持在较高水平。
上半年,葫芦岛银监分局对我行2016年消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今年的评估标准较往年更细化、更严格,涉及面更广、更深。为此,消保部会同各消保成员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和自查准备工作,最终评估得分90分,评级结果维持一级不变。
为提升全员消保工作能力和水平,10月份,消保部组织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专项培训,培训覆盖各分支机构主管消保工作的负责人、部门经理和消保工作联系人、以及总部各消保成员部门,参训69人,全面提升全行消保工作能力和水平。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8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对我行客户投诉管理机制及处理流程进行梳理,修订了全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规范》,明确了全行员工所必须遵循的经营行为指引和准则,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二)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与考核工作,优化产品与服务管理及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消保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是联合人力资源部,行文下发《关于在分行零售银行部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岗的通知》,确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分、支三级联动的组织的构架体系;
三是将消保工作内容纳入全年分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条线考核中,制定专项考核措施,细化考核内容,按季对分行进行考核评价;
四是与下半年零售业务检查相结合,开展消保工作检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全行范围消保工作自查,报送自查报告;
五是积极与研究发展部沟通,将消保相关内容加入产品创新管理办法中;
六是按季对全行客户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办公平台上进行通报全行;
七是自主开发了“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实现投诉处理的线上流转和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该系统目前已正式上线,投产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客户投诉的处理效率。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全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一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专项宣传活动。6月至8月持续开展了分别以“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为月度主题的“金融知识万里行”专项宣传活动。9月份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和“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活动期间,各分行持续以网点咨询、社区宣传、学校宣传、乡村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还积极开展了特色化的宣传活动:将“金融知识进学校”落到实处,赴合肥八中进行金融知识授课;
与安徽故事广播联合举办了2016年“安徽市民公益文化节”活动,把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内容融合进来,开展公益宣传。
二是组织开展了消保相关培训。5月份邀请专业老师对全行大堂经理与理财经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
12月份就新上线的“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对全行投诉处理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员工的消保工作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改进投诉管理,优化投诉处理机制,搭建“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在制度体系方面,通过制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客户投诉管理组织构架及其职责,优化了投诉处理流程及处理机制,重点完善了消费者投诉事项的处理及跟踪管理工作。在系统建设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处理客户投诉的效率,创新投诉处理方式,加强投诉的督办和跟踪管理,规范各环节处理投诉的标准,我行自主开发了“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能实现对客户投诉处理的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该系统已正式投产使用。
(二)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受到监管部门高度评价。
在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行于2016年9月组织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日宣传、网点宣传、社区宣传、学校宣传、企业宣传、乡村宣传、媒体宣传以及“公益文化节”特色宣传等,广泛开展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也提升了我行的社会服务形象,践行了我行社会责任。活动开展期间,银监会督导组前来我行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对我行的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我部将以获得监管部门优良评价为目标,以监管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基准,继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
(一)加强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
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工作,优化产品与服务准入管理机制,通过制度的修订完善在产品与服务准入审批阶段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进一步丰富对产品与服务风险披露的内容和形式,落实产品销售透明性和分级管理原则。
(二)强化内部考核与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按季度对分行实施考核管理工作,并实时进行考核结果的通报;
对分行消保工作的开展实施监督促进,充分将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继续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根据投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抓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一是重视客户投诉:认真对待各种渠道反馈的客户意见和投诉,特别是针对客户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从自身管理角度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专门研究和制定相应措施,尽量减少客户不满和投诉。二是加强通报和考核机制:对客户投诉情况定期通报,加强提示、预警和警示;
同时将回复客户满意率以及处理时效等切实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三是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宣传教育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好“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
同时立足本行,以推广公益、服务民生为重心,开展特色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五)业务协同
对内加强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产品与服务的改进;
对外加强同业学习交流、监管部门沟通,取长补短,开拓创新,落实“协调处置”的工作原则。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9
一、2014年工作总结
1、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整章建制一直是我行持续重视的工作。今年以来,在行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部门制定了《XX村镇银行房地产抵押自行协商估价管理办法》、《XX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与出台,有利于提升我行房地产抵押与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同时,我行结合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的实际情况,先后修订了《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操作规程》、《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起草了制度的讨论稿,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
2、严格贷款审核,提升审批效率。2014年,我部门以《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操作规程》等信贷制度为理论依据,严格贷款发放、授信用信等各项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工作。截至
1 2014年12月,我部共审各类业务 笔,组织召开信贷管理委员会 次,累计审核贷款 万元。为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我部设立了贷款审批登记薄,对各营业网点上报审批的贷款进行登记与管理;同时,我部门加强与各营业网点的联系与沟通,在确保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客户签字频率,优化审批流程。
3、强化合规检查,有效防范风险。2014年,我部门按季度组织人员对各营业网点进行合规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看监控录像、查阅信贷档案、谈话了解等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客户经理对风险点的认识未能有效提高,对贷款贷前、贷后调查不够深入等情况,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贷前调查表》、《风险预警表》等,引导员工深入开展贷前调查,按月对存量贷款进行风险排查与预警,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
4、强化员工风险培训与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2014年,风险合规部在培训与学习方面一是组织全行客户经理开展了多次不同形式的合规培训与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调查的方式、步骤以及注意事项、贷款风险案例的讲解与分析、贷款发放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等。二是通过OA下发各类合规风险文件、法律风险文件以及信贷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有效帮助客户经理提升对风险点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5、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工作。2014年以来,我部门一方面加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利用司法部门进行信贷逾期
2 客户的催收。另一方面加强对客户经理的引导,要求客户经理在贷款调查过重加强对客户资产的调查了解,为贷款逾期后的资产保全工作提供线索。在银行内部,风险合规部加大了贷款风险的排查力度,要求客户经理每月对存量贷款进行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发现风险隐患的贷款要及时书面上报,提前化解。
二、存在的问题
1、风险合规部在宏观上对全行信贷政策的把控与分析还不够,尚未结合我行经营情况、市场份额以及行业分析等因素,提出应对策略,作为制定、修改我行信贷政策的基本依据。
2、由于受到人力资源因素的影响,目前风险合规部包括事后监督人员仅有3人,导致风险合规部的岗位职责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够深入等问题。
3、检查制度虽已建立,但频率仍然较低,特别是未开展风险针对性较强的专项检查,如对贷款用途的跟踪调查、贷后检查的落实情况等,客户经理对风险点的认识未能有效提高,对贷款贷后调查仍流于形式。
4、风险合规部与各营业网点的沟通交流还有待加强。
3
第2篇:风险合规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风险合规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1、与全省相比,人员最少,经常加班加点,较快的进入了工作状态,完成了风险口大量繁杂的工作。。
2、对风险合规口的工作装订专夹,实行分门别类管理,加强了“留痕”工作。
3、所有风险提示通过OA进行了下发学习。针对邮政金融问题屡查屡犯、积重难返的情况,专门下发风险提示,旗帜鲜明地要求市邮政局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市邮政局将风险提示的内容落实到市县镇全部邮政金融网点。市分行总体加强了对邮政的风险提示,邀请市银监局为第三方见证人。
4、上报标数,新反洗钱系统顺利上线。
5、开展了信贷风险分类自查,进行了风险条线的第一次风险分类,29笔贷款下调了风险级别。
6、进行了贵金属业务下发授权。
7、进行了签署合规办理业务承诺书活动。
8、创刊金昌《风险合规简报》。
9、审查合同3份,为其他条线提供法律咨询5次。
10、资产保全起诉借款案件,全部胜诉,
11、进行了协助司法查扣冻,扣划1次。
12、升级了银监局违约客户申报系统,新上违约客户申报核对系统,保证了违约客户信息的按月上报。
13、更新了人行反洗钱大额报文申报系统,保证了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按月上报。
14、形成了风险委员会会议纪要,收集了邮政、网点、部室上报的原始资料等留痕活动踪迹。
15、按月上报了机构信用风险监测、违约客户信息、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报文或报表。
16、按季度上报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统计表、诉讼查冻扣数据统计表、法务工作总结、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全面风险报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清单。
17、加强了风险主管工作。
18、加强了台账管理工作。
19、进行了重大风险排查。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0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是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 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1
为建立健全我行舆情监测体系,有效保障我行声誉,消除负面舆情特别是网络负面舆情对我行的不良影响;及时收集民意及客户回馈,保障客户及我行、行内员工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我行自接到相关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一、明确我行舆情工作承责部门及联系人员 为保证网络舆情监测及银行声誉风险排查的有效开展,经领导研究决定,我行的舆情监测部门有稽核监保部负责并由该部门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以及相关信息的上报、轮值监测等工作。
二、开展行内自查工作 为及时掌握行内员工的异常行为动向,及时防范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或借用银行声誉从事违规违法行为,我行已在近期在行内组织开展员工的异常行为排查,排查事项涵盖工作中的异常行为表现、组织纪律方面的异常行为表现、个人行为方面的异常行为表现以及涉嫌“黄赌毒”等的九种人排查。并采取背向交互判断以及抽查谈话等方式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有效。经过此次排查,暂未发现有异常行为员工。
三、建立与地方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接访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 为了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群众、客户、员工的信息以及上访原由,直面问题,及时查找自身不足,我行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监管机构的接访部门联络,确保出现相关信访问题后,及时接受信息,及时查找事由,接受监督。
四、我行继续开放信函、电话、传真、直接来访、网络等形式的信访接待工作渠道。及时接收信访信息,并保证每一个信访问题都得到及时、认真的回复。此外,我行不定期核查客户意见簿所登记的客户投诉及建议,并对异常情况实施问责制度。
截至报告日,我行暂未发现行内、行外及网络负面舆情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不断强化工作力度,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范我行声誉风险。
篇2:
根据总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和3.15期间舆情工作的通知”,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舆情风险排查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按照总行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积极做好舆情风险的研判、排查及提升应对能力,力求工作做实、做细、做全,确保舆情风险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排查工作要求,对服务质量、收费、“七不准”规定落实情况、小微企业融资、操作风险及案件、员工涉及民间借贷、理财、信用卡、房贷、不良贷款、代理代销业务以及新产品业务的风险问题等当前舆情热点提示,我行此次舆情风险排查工作重点也围绕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案件和违规问题。近几年来,在行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总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通报传达到每位员工,以血的教训教育每位员工警钟长鸣、遵纪守法,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与职工操守,规划好人生道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定期不定期找员工谈话,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引导员工积极向上。通过排查,我行员工未涉及任何重大案件,未涉及民间借贷,也未在媒体上发生过不良、违规现象。
(二)服务质量、收费等问题。对于服务质量,我行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客户提供优质、真诚的服务,我行的口号就是要凭借宽敞亮丽的硬件,打响银行在城的服务品牌,三年来,已获得客户的认可,表扬与各种荣誉不断,但也有二次客户投诉事件(2013年),通过登门致歉与解释,取得客户的谅解,并继续成为我行的忠诚客户。一线人员高度重视服务质量,一经发现问题,绝不拖延,迅速报告解决,尽量就地消融,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是也在大堂处布臵了支行与总行的投诉电话、意见簿,按季随机抽查一定量的客户对我行的客户经理及临柜服务人员进行多方位的评价,加强了监督机制。
对于收费问题,我支行已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大堂醒目处进行各类收费项目的公示,也有收费小册子可以让客户带走细读,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三)信贷及中间业务方面问题。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信贷政策执行,开展“普惠金融”工程进街道、社区宣传,将阳光信贷政策上墙公布,将客户经理姓名、管辖区域、联系方式及在岗状态上墙公布,将银监会“七不准”规定在营业大厅公告,方便客户办理业务,接受群众监督;在信贷投放上,按照支农支小支实主线和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为主的信贷投放序列倾力支持,不增加企业负担,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行现有不良贷款万元,正在努力消化中,其中今年新增万元,属于企业经营不善所致,已诉讼至法院,预计今年能够全部清收。历年不良贷款万元,均已诉讼至法院,会有部分损失。经总行审计,发生的不良贷款中,我行员工均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在信用卡发放、房屋按揭贷款中,积极相应国家出台的各项信贷政策,严格按规操作,严抓贷款审查过程,杜绝滥放滥发,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在理财产品、代理代销及新产品业务营销中,我行总是先行安排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及操作风险点,向客户做好充分解释与揭示风险,按规定流程操作,未发生风险事件。
(四)员工管理问题。此次员工排查问题由综合办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全行员工舆情风险意识,共排查员工24人,其中正副行长2人,劳务派遣工2人。对相关人员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资料,对各种行为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发现,所有员工都没有通过网站论坛发帖、博客等散布各种对我行不利的消息,都具有较高的防范声誉风险意识,都能在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上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都能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极力维护我行网点、窗口、员工的形象,提升我行的综合竞争力,为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舆情风险排查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领导重视。为确保舆情风险排查到位,明确了行长
主抓,分管副行长具体抓,综合办公室实施,各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强调各部室要本着自己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做好排查工作。
二是方式灵活。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媒体、公安取得联系,调阅录像等方式,围绕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质量和收费问题、信贷及中间业务问题、员工管理问题四大重点进行了细致排查,努力使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全、做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是加强防范。针对排查出来的客户投诉事件、中间业务收费、年后犯罪分子伺机作案机率增加等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坚持由办公室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重申舆情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向行领导及总行进行汇报,积极采取多方面、多渠道处臵,确保第一时间化解,防止舆情发酵和扩大。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强化内控案防管理,严禁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严禁员工充当资金掮客行为,确保员工合法合规操作,避免因员工违法违规而引发媒体关注。
在今后的舆情风险管理中,将引入舆情风险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现有的会议、网络、文件等载体,通过正面典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全行员工对舆情风险的认识,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主动、有效地防范舆情风险,确保思想上认识到位、组织上领导到位、措施上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舆情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员工管理,为我行各项业务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近年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体制的不断深化,买方市场已成为社会各行业的普遍现状,消费者的意识不断增强,而银行业也是近年来舆情风险高发的行业之一,在这种大环境下,总行组织我们学习消宝知识是必须且及时的。近年来络在舆论传播中的影响日益增大,不难发现,每当络上出现与银行业有关的事件时,民们第一时间追寻的不是事件的真相而是一面倒的谴责银行,虽然很多事在逻辑上便存在问题,但这并不是[键盘侠"们的关注点,他们所要做的不过即使轻描淡写输入而已。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我们才更应该学习消宝知识,规范自身行为,减少作风险。
通过对消宝知识的学习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我觉得要做到维护消费者权益,减少舆情风险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与时俱进,不断学习
当下银行业各项金融产品日益多元化,面对消费者时所
需要解释与把握的要点较之从前呈几何数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打铁更需自身硬,我们只有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这些新兴金融产品的概念特才能更好的维护客户的权益,同时也保障自身的安全。
二、加强沟通,规范行为
其实细查近年发生的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舆论事件,很多都源自于最开始的沟通不畅,我们南银行素来对于员工的服务水平都有很
严格的要求,我们在面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应坚决立即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也应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绝不能生硬的用一些[官话"来搪塞,相互踢皮球,逃避自己应付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的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必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3
在各级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宁城包商村镇银行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本着“以客户为中心”和“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深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推动我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现将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 健全和完善消保工作机制
(一)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的相关职责。
2017年,宁城包商村镇银行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总经理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服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其他部门和辖内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提升了消保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二)制定消保工作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消保工作机制。
为提高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在银监局领导的指导下,我行对原有部分消保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使制度更加符合我行实际,更具体更适用。同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了《宁城包商村镇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办法》、《宁城包商村镇银行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宁城包商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宁城包商村镇银行金融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消保工作办法,制作了宁城包商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目录,使我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做到有据可依。
(三)加强对员工和部室的消保工作考核,提高消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7年我行制定了《宁城包商村镇银行消保检查项目和处罚条例》、《宁城包商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消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员工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将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绩效评级资格,部室未按要求开展消保工作,评级不达标的支行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下,全年未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各支行有效落实了消保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消费者教育活动
(一)主动开展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发起的相关活动。
为逐步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理念和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宁城包商村镇银行围绕消费者的实际需要,扎实有效地做好金融知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2017年积极参与了监管部门及政府部门组织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十周年”宣传活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及“支付安全宣传周”等各项金融知识专题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宣传培训。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我行以营业网点为主阵地,并充分依托公众教育区、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或微信公众号等自有渠道,向公众持续进行金融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在辖内各网点营业室都张贴了消保宣传海报,在我行网站上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专栏,该专栏包括监管部门制度和文件、我行相关制度和通知、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动态、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园地等。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在全行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学习热潮,通过宣传、学习、考试等形式积极在全行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氛围。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合同和文件告知义务。
客户申请贷款前,对业务相关情况进行告知,包含业务名称、产品期限、还款方式、金额、利率,需要的相关贷款办理手续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担保抵押、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在合同或者协议签署前,面签人员对合同当事人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比对,确认合同当事人身份真实性;对合同中重点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并明确告知合同当事人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笔贷款的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提前还款注意事项、担保责任等。
(二)加强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客户信息保护方面,严格遵守“客户本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则办理业务,不外泄任何有关客户本人的任何联系方式,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隐私。在加强技防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人防措施,相关管理员用户和查询用户不得互相兼职,不得设置公共用户或公共用户,有人员离职、离岗应及时停止其操作权限,对用户权限要最小化,并定期检查用户的口令控制执行情况。
(三)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办理业务。
我行始终秉持严格的监督与检查标准,加强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一是门户网站和营业网点醒目位置要公示产品、准入条件、利率政策、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等信息,禁止不当销售行为,方便客户全面、清晰了解相关内容。二是是在各营业网点厅堂公示工作人员、各岗位服务规范和工作标准等方面服务信息,进一步提高业务透明度。全面保障我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特殊消费者群体保护措施。
我行全辖各网点设置无障碍通道、爱心窗口、爱心座椅、饮水机、叫号语音播放系统等硬件设施并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的金融产品服务,为残障人士、老年人、农民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
(五)加强员工业务和服务培训,提高客户满意度。
2017年,运营服务部多次对全辖员工进行优质文明规范服务培训,并按月对辖内网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罚。同时不断扩大大堂经理队伍,充分发挥大堂经理队伍的最大效能,进一步增强网点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文明规范服务培训。组织员工技能大比拼活动,从服务技能上提高员工服务消费者速度效率。多措并举,有效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六)畅通投诉渠道,保障客户诉求。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全辖网点公示了客户热线、总行消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多渠道投诉服务电话和流程,为客户提供更快捷的投诉渠道。投诉归口管理部门按月登记投诉台账,按季度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按季上报投诉分析报告。
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全年无监管机构认可的有理投诉,无负面舆情和重大事件发生,无生效诉讼和仲裁案件。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按照“制度先行、持续完善”的原则,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5 号)和《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内银监发〔2017〕4号)等文件要求,梳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独立、全面、完整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二)加大金融消费者知识宣传力度。
各营业网点确保金融知识宣传常态化,包括但不限于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本机构消费者投诉专线及投诉处理流程,在营业大厅开辟“公共教育宣传区”,摆放宣传展板、资料,设置咨询、投诉台。加强网点工作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学习,结合“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书柜”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落实好针对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农牧民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4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套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15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相关行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同时,2014年末我行正式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行二级部门,隶属总行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另有2人兼职协助。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月正式印发成文。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遂宁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遂宁银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此外我行还成立了“遂宁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遂宁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了《遂宁银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我行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目初审、正式立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行监测及反馈等步骤。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96677、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12363、消保办0825-2223151等渠道投诉。另,《遂宁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诉与一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如《遂宁银行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银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遂宁银行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
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个金部负责个人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
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方面
20xx年全行总计受理投诉事件102起,主要为非现场投诉。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转投诉81起,客户服务热线96677投诉17起,12363投诉4起,主要投诉类型为:社保卡业务类、贷款业务类、自助设备(包括ATM、电话银行)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类、其他业务类等五大方面。涉及到分支机构共计有81起,总行营业部45起,安居支行11起,射洪支行6起,蓬溪支行3起,大英支行3起,资阳分行2起,乐至支行1起,绵阳分行1起,96677电话中心9起。其余17起均为社保卡类投诉,投诉原因为新办社保卡及挂失补办社保卡的等待周期长。在所有分支行中,总行营业部的投诉占比高达45%。
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消保办购置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故事集》等消保系列丛书,并下发各分支行和总行各部。同时,要求各部门就读本内容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发布消保信息4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累计15次、另外还通过网点电视、LED屏、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印制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3万册,除在各网点摆放外,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关于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范文的内容就收集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对有需要的朋友们提供一些帮助,大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参考以上范文,以此来帮助自己顺利展开书写工作。如果这期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也请大家多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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