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教师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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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习是指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法规进行学习和理解,旨在提高教育从业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欢迎大家阅读!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教师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范文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校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探索打工子弟如何接受义务教育12年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消除了我这些年的一些困惑,盼了这么多年,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民工子女来讲意义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打工子弟家庭来说,每月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现在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但打工子弟走进城市来以后,什么时候也能够免费入学,这是孩子们和他们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校长来说,确实很难。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多年来,××中学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目前学校将学生德智体美劳几方面素质,分成可操作的92个评价点,每两周自评一次,时间在8分钟左右,使学生在不断地内省过程中,收到以评促行的良好效果。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在学校层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要领会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特别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加以落实。从法人的角度,把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一个核心,通过学校教育教学的实践,体现《义务教育法》对残障孩子享受均等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在管理的保障层面把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个课题去研究,在落实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多年来,打工子弟学校始终在漂泊状态,办学条件差,校园都是租赁的。目前北京近360所打工子弟学校,其中经过审批的只有54所。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政府能够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法》,来给这些孩子提供和创造条件,将部分闲置公办中小学的校舍给打工子弟学校使用,就能解决很多困难。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针对学校现在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执行法律条文,根据各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处理。将只要学业分数的评价向多元化评价推进,将终结性监控向过程性监控推进,都是确保素质教育稳步实施的基础。××市教委也一直在思考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监控体系,使区县政府正确看待区域内义务教育的质量内涵。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不是教育行政部门教校长怎么去做,而是取得广泛共识以后,校长自发地学法、守法和用法。同时也会产生出各种各样创造性的做法,新《义务教育法》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执行空间。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我最关注的就是重点班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校长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高铁忠认为,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高铁忠同时也担心这可能会使学校流失一批优秀生源。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在我们学校今年有30多个学生公共英语过了二级,也有的初一的孩子,一百以内加减法都算不清楚,如果把他们全都分到一个班级,老师的因材施教就比较难,往往是照顾到这儿就顾不到那儿。近年来,中关村中学就办了一些实验班,而不是平均分班,让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较好的发展。邢筱萍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2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4

 其次,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是重要的。对于行为习惯这个问题,第一,我们要提高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来自于对行为的正确认识。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第二,我们要对自己提出明确的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无巨细,都要对自己提出明确具体而又严格的要求,并且认真依照去做,时间长了,自然就成为习惯了。第三,要培养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形成好的行为习惯要靠持之以恒的精神。意志力薄弱,控制能力差的人很难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个人小节的不文明是一种耻辱。个人,无论在国门内外都是国家重要的形象窗口。国人理当从此时此刻开始多一点自律,多一点礼让,多一点知识,多一点理想,共同塑造优雅文明的社会环境,从而成为和谐大气的中国形象的坚固基石。

  团队精神是一种团结一致,互帮互助,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坚毅奋斗到底的精神。目前在青少年甚至成人中都存在一意孤行,缺乏团队精神的现象,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平常教育中缺乏对团队精神的培养。

  再次,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在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对青少年教育中适当让之树立争第一的意识,使每个青少年用教高标准但同时也要让孩子明白,在争第一中,要用正当的手段,要有正确的心态,各种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们相信未来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团队精神的时代,因此,我们培养青少年的团队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用约束来强化自己。让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我们的生活。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6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从另一方面来理解,这也是对应试教育的抨击。

新的义务教育法还明确规定了我们教师的各种权利,但是,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经过这次的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也有的老师说: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同时我还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经过这次的学习,我懂得了: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7

我们学校有一个教室,我们要去学习,但是我却有一种很大的感觉,我的学校就是这样子,这是学校。这种感到来之不易,这也让我对这一次学生的学习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我要从这次的学习中,我的收获也有很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理念,在此我非常感谢学校的老师给了我这次机会。这个机会让我有机会去了解这里。这一次的学习,我觉得我收获了很多以前没有感受到的新东西:如何与家长沟通;如何在学习中做好自己的学习,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等。虽然说,这一次的学习并不是短暂的,但是我却是学到了很多知识,这一次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在以后的教学中,更应该学习这些新的知识,让我的教学理念更加明白了以及在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应该努力的去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让我的教学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锻炼。

通过这次的学习培训,我觉得我在以后的教学中应该要多学习一些新的东西,让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在学习中,有一些新的教育理念,我觉得很适用,在学习中我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对我的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会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以后的教学当中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会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让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加强大!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8

通过一段时间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教学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一、学习的内容

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要求,明确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学到知识,掌握做人的基本道理,提高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更高,对我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教育行为等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认为,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有:

1,义务教育阶段必须进行思想教育,有广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有适应学校实际的教育方法与学生身心发展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

2,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界的“学生应当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基本方略,突出体现了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广大教师树立起了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学观,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理论素养,能够做到依法施教、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新《义务教育法》中还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有较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3,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有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可以说,没有教师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一切有损于教育行业的行为必然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教师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是全面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因此,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对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教育目标的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体会

通过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我对新《义务教育法》又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对新《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有了一个明晰的'认识,对新《义务教育法》更明确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以学生发展为本”,这是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5条中明确规定的一个重要的原则。这一原则在新《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义务教育法》)中也有详细的阐述,这一原则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主动、活泼、生动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17条明确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必须贯彻的办学方向。这一原则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保证中小学德、智、体全面发展这三大基本国策具有重要好处。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将成为新《义务教育法》赋予的新的内容,是对各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制定,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的意义。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9

我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个学前班的班主任,在我的意识里,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远大抱负的人,总认为自己不必须成为教师,更不必须成为科任老师。我在xx月xx日参加了由天津市教育局组织的“国培计划(2008)”中小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培训,这一个月的培训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同时更是感受到教师这个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从知识传递的角度来反映教师的重要性,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才能发展,“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不仅要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更要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新的幼儿保育方法与理念。

这次国培学习的时间不算很长,但内容却丰富多彩,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加清楚而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对今后如何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了一定的经验。国培学习的时间不长,但是收获颇丰,受益匪浅。这次培训中,有几个方面是我们在教学实践中感兴趣的。

一、专题报告、教师专题发言。

专题报告、教师专题发言是在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进程中必不可少的。在培训过程中,学科专题报告是专业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教科研就是研究教学中的问题,研究教学中的问题,研究幼儿教育的问题,研究幼儿保育方法、教学策略,研究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专题报告是针对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发现的,并通过专题报告、教师专题研修网、专题网站、专题论坛、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使教师进一步认识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历程和意义,进而了解教育科研的方法和策略,明晰教育科研的发展方向,明确教育科研在学前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专题报告是教科研的重要形式,对教师专业成长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教师专业化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在学习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认真钻研新的幼儿保育方法与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保育水平,做一名合格的保育老师。

二、研修心得、反思、收获。

通过培训,我们深刻的认识到研修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一种学习、一种生活的态度。培训是短暂的,但也是非常有益的。培训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水平,不断的磨练自己才能让自己跟上社会的发展的步伐。这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只有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地指导幼儿的发展。如果说教师专业素质提高了,那么这个知识的更新也就会跟着增加,相反,那么,即使教师不能进行更多的学习,也是不合格的。教师要不断地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具有丰富的知识,能够做到“教书育人”,对幼儿教师的要求也比较高。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0

《义务教育法》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的重要规定。它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树立教师人格意识,依法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规。为此我在学习的过程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教师法》是中央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它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规章,要求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是当前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才能保证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培养。为了使学习活动更扎实有效,我把学习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之一。

二、提高认识、明确重点,加强学习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指出教师的社会地位、思想观念、道德情操、道德行为的极度重要性。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人,是塑造健康人格的事,教师只有首先承认学生的自我、他们的自身的特点以及不同的个性,了解教育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教育个性,才有可能促使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才有可能有效地实施德育。作为教师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既要关心爱护学生,又要严格要求自己。

在教育教学中,我们要把德育作为一种教育资料来抓,我们要树立全新的德育观,在教学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德育观,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要注重学法的指导。我们要把德育工作渗透于日常教学活动中,我们要努力做到:

1、以身作则。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教师的思想、行为、作风、仪表、气质随时都感染和影响着学生。因此,教师必须“美其德,慎其行”,不能出现一点疏漏。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情坚决不做,为此我们不仅要求孩子们做到,而且要求他们做到。

2、加强道德法制教育。

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崇高的品德,高尚的情操,更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卓越的教学方法。教师班级工作,责任重大,一个班级就是一个家。家长对学生的影响很大,学生的好坏往往影响到孩子。班主任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班主任对学生所产生的影响如何,往往是用言语和行为来诠释。我们对学生的教育,不是单一的说教,而是要用自我的思想品德去感化、教育学生,使学生不仅仅在学校受到良好的影响,我们也要对他们进行德育教育。

3、加强班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班级文化建设方面,我们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班级文化建设,让学生的学习与班级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要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我班的学生平时的生活比较忙,比较少有过集体活动,所以在班级文化建设方面我们应充分调动学生的集体精神。

4、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事关民族兴衰的大事。因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也是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一定重视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开学初,我校就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责任书,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做好家访、外访活动。家访是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做好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我校每学期都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每学期在校情况,表扬学生的优点,还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思想教育。并找学生谈话,多提醒,多指导,让学生在家长的配合下能有所改变。

6、积极开展各类评比活动。

对于学生的学习、纪律、卫生、两操等各方面,我们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大力提倡全体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1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我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我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理解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就应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资料,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一样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

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

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应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构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个性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我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务必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我。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潜力完备的教师。期望我能在自我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2

<<义务培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培育的权力,题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体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培育能诀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璟,培育也能购诀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6月29日会议捅过了新修订的义务培育法.这是义务培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培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20多年前<<义务培育法>>的标志着我国义务培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培育方面取得了显暑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茵素,义务培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少许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这次义务培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义务培育法>>的涵义和精神,是对义务培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了一个正确而琛刻的诠释.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培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源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源因.修订后的义务培育法明确规定,义务培育经费投入实行xx和地方各级根剧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培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培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疚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培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只怕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源因,但确保培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面公民共享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培育如此的公益事业,更当这样.新修订的义务培育法明确要求各级合理配置培育资源,题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题出在义务培育阶段,不分要点学校和非要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培育条件题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培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培育权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这一基本权力所对应的就是国家和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培育法,实施义务培育法,就是国家和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力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培育并不单单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培育最初是国家和的义务.采取各种有用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培育,是现代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新的义务培育法,也是真实题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捅过实施义务培育,普遍题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据教科文组织统计,全全天下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培育制度.多方面妍究表明,国民的高水泙培育对于个人和全盘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培育能购诀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培育也能诀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尤势为人力资源大国尤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培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责无旁贷.就是因为凿凿把握了义务培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函,这次的新义务培育法才能亮点频现;一样,也仅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培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的贯彻落实到位.捅过学习,我琛刻的认识到,要想作为一名合格的培育工作者,就要从思想上、方化上、上充实自己,我稀望捅过不懈努厉学习和不断题高,早日成为一名适应xxxxx要求的新教师.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3

我们作为xxxxx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力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寝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培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陪养培育下一代和建设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成长是培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面学生负责,不要谝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源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陪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茵素,肯定他们的徽小进步,尊重他们的遵严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培育法>>和<<未成年人保>>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尊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死而后已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义,家长放心,社会任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协、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驻长,不讽刺挖苦,要萘心培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腹教的效果有相去万里.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这样,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培育既要面向全面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泺地发展.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培育法>>和<<未成年>>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体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此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培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培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捅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究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培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琛刻的体会.<<新义务培育法>>对教师题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熱爱培育事业,努厉题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泙,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培育教学职责的专页人员,担教书育人、陪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题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的培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担.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可惜 ,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青的亲疏、智力水泙的高低等茵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铬,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结果才是求知如此.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4

在全体推进素质培育的今天,身为培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式培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立求全体发展.

教师是人类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満足学生的需求,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培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

捅过学习,让我琛刻的意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培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对学生有爱心,对于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和知识能力的完备的教师.

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知足.必须全身心的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培育工作者的天职.要在实际工作中,每时每刻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可能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培育理念.

教师站在学生的力场上.改变自己原本已经听而不闻的一般教学行为,目的是为了真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铬,在求知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的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的帮助他们学会做人,陪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全天下观和价值观,如此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全天下赋予它神圣、伟大、高尚等一切美好的词语于一身,其实作为一名培育工作者,我想说:"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熱爱工作的人,死而后已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义,家长放心,社会任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协、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

有句话说得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腹教的效果有相去万里.

用<<教师法>><<义务培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再传授学科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体发展.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5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都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义务教育法》赋予教育者新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刚接受这个神圣的职业,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暑期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做好师风师德建设,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关爱学生的成长,发现学生的优点,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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