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它包括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配置和流转等方面的管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1
一、问题
1. 信息不透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缺乏公开透明,存在“小圈子”内部交易和非法转让资产等不合规行为。
2. 资金使用不规范: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制度,农村集体“三资”使用存在滥用、浪费、挪用等问题,导致集体经济效益低下。
3. 缺乏法治意识:农村集体管理层面的法治意识薄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不够,存在法律风险。
4. 缺乏监管机制:农村集体组织监管不力,缺乏独立的审计机构和监督机制,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等问题。
二、对策
1. 加强信息公开: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财务报表和资产状况公开透明,让村民了解集体经济的运作情况。
2.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避免资金滥用和浪费。
3. 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对农村集体管理人员和村民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引导大家遵守法律规定,树立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
5. 强化组织培训: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他们对集体经济的认识和责任感。
6.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产权关系,鼓励村民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7.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村民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推动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着信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缺乏法治意识和监管机制等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解决。加强信息公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法治意识、建立监管机制、强化组织培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机制等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水平和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2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仍然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特别是基层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开发和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农民上访集体访不时发生,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当前农村集体 “三资” 监督管理 存在的普遍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1 、“三资”台帐管理不完善。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而多样。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混乱,管理台帐没有健全完善。特别是对集体土地、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和集体收益等重要项目登记不全、不细甚至没有登记。由于台帐管理不完善,导致了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诸多问题。
2 、合同签订不规范。 当前农村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由于乡镇和村组疏于管理,对于合同签订不重视。有些合同签订随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许多项目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损,更谈不上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3 、村务公开走过场。 一些村村务公开走过场,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4 、民主决策难实行。 当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现象。部分村在集体沙石、瓷土矿、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按照民主程序,搞暗箱操作,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支书或村委会说了算,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5 、村级财务管理不健全。 虽然实行了“村财乡代管”,但有的乡镇(场)对行政村只是实行了帐目的代管,并没有对其资金使用进行监管,造成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有的乡镇农经站早些年就与行政村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但未真正意义上实行,“村财乡代管”有名无实;有的乡镇村干部为了用钱的方便,将经手收取到的资金不及时缴交收入专户,而是坐收坐支,报帐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乡会计核算中心也只能被动记帐;有的乡镇一个村出现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混乱,没有及时制止,弥补清理,其他村则积极效仿,致使全乡镇村级资金管理混乱。
6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并未真正发挥作用。 近年来,一般乡镇都陆续建立起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装修了办公场所,进驻了站所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制定了规章制度,可以说软硬件都已到位。但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进站交易的招投标项目占全年项目的比例普遍不高,有的乡镇甚至几年来都没有一个项目进站交易,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逐渐增多。
7 、农村组级“三资”监管成盲点。 由于各乡镇资源状况不一,一个行政村中各组资源分布也不同。有的资源较丰富的组往往自行处置本组“三资”,村里没有处置权。调研中笔者发现虽然村帐实行了乡代管,但组帐仍旧由组里做。有的组里组长、会计、出纳一个人兼,缺乏监督,一个人说了算,往往出现侵吞、霸占组集体资源,造成组集体资源的流失,村民集体上访不断。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 、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镇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投入严重不足。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农经站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经管站人员经常被抽空,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顾此失彼”。同时一些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有些工作就没有开展。
3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4 、村、组两级干部不能团结共事,顾全大局。 特别是有较丰富资源的组集体,根本不理“村两委”,或者绕开“村两委”自行处置集体资源,各自顾各自,各唱各的调,一盘散沙,造成集体资源的流失。
5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渠道不畅。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查处时有一定困难;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1 、摸清“家底”,健全台帐。 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各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理小组,由包村干部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台帐。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由村清理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核确认,并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由乡镇审计、财政、农经等部门审计确认,各项债务要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对帐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所有和使用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进行补登。
2 、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证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项制度,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清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县、乡要切实加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配强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农业局设立三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财政局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资金,用于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及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3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需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可以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到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 、严格程序,民主决策。 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开招投标或集中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九道程序。每道程序都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委员的监督下递次进行。不经过“四议”决策的,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不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乡镇(场)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较随意,操作程序不到位。针对此问题,可以出台一些规章制度,如《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流程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用制度来管事、管权、管人。
5 、进一步强化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主体作用。 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乡镇之所以群众集体时有上访,就是一些村组集体资源既没有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没有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而是由村组两委说了算,搞暗箱操作。为此,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重申纪律,农村集体凡使用国家、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的招标投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大宗物品采购等,没有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所签合同一律无效,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付款。并把这一条纪律作为铁的纪律,纳入乡村干部年终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6 、加强组级“三资”管理,消除盲点地带。 此次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资源较富裕的组集体资源处置随意性大,缺乏监督,组长、会计、出纳同时一个人,往往组长说了算,组账目不清,自己掌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坐收坐支、白条入帐、自制收款收据、收钱不入帐等,村民意见较大,不时上访。基于此,必须加强组级“三资”管理。调研中笔者也发现一些乡镇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借鉴推广其经验。如江西省宜丰县花桥乡开展村组两级清产核资工作;实行组帐村代理;建立健全组级“三资”管理制度;加强组级组织建设,在村小组设立由3-5人组成的组委会(由全组村民投票产生),组委会设组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妇女组长1名(可兼任),由3名以上党员组成党小组,组委会在党小组的领导下行使管理本小组“三资”的职责。同时设立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本组日常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宜丰县石市镇则对组级财务和组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出台了组级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审计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制度,用制度保障了组级集体“三资”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
7 、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 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可以联合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如可以出台《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8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 加大硬件投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各乡镇配备专门的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与县监督平台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同时定期对“三资”监管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3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笔者通过对京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初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粗浅对策。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二是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
(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有钱就用,用完为止。
(四)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费时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召开村民议事会,不搞竞标,只是凭个别村领导表态,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五)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
(六)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
有的村级财务人员对开支条据不审核、不把关,违规条据也要报帐,有的财务会计人员报帐有意拖延报帐时间,无法正常结帐。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财政分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每个乡镇只有两、三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管机构虚设及职能逐年弱化,从事经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也是导致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管理监督跟不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
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镇政府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镇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2、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要建立台帐,明确界定产权。
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乡镇必须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由镇纪委牵头,乡镇财经所组织实施,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每年底还应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1)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一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项目进行公开,实行微机打印张贴在村部公开栏,方便村民就近查询。
(2)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3)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各村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4)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对村级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各村台帐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三资”服务中心各执管一份,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加强乡镇财政经管队伍建设。县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乡镇经管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服务工作人员6人-8人,每个乡镇设“三资”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资金会计1人、核算会计1人、土地流转调解员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二是人员工作经费要保障,彻底转变“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实用人才,对缺编的人员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吸收新鲜能力,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县局主管部门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
度,一年培训1次,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5、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防治贿赂的主要途径。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是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4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通过乡镇经济责任及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农村“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等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亟需整治。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尽责。各乡镇虽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但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二是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三是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村级资金拨付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通过村支书或会计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村级资金使用村支书既是审批人、经手人又是报账员,村级资金使用脱离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履职不到位,机构形同虚设。一是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人员由财政所人员兼任,缺乏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建设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只有少部分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各乡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交易、发包,管理无序,资产资源收益流失现象严重。
1.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一是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各村村支书自行发包、处置现象普遍。二是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三是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等现象。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收益流失严重。一是部分村集体资源由于村民强占、权属不清或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导致村集体收益损失。二是发包价格普遍低于市场承包价格,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三)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违纪违规问题多发,乱象从生。具体表现为:违反《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账、报账不及时;村集体收入不纳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专户统一管理,由村级自收自支;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突出;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建设资金;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村民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表现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建设项目不通过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违规自行发包;村支书本人或者亲属、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包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工程项目支出票据不规范等。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并签字盖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工作职责。目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未经村民选举推荐产生,而由村干部指定;普遍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对财经法规知之甚少;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一些地方的民主理财小组签章都由村干部掌握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村集体“两委”成员素质良莠不齐,法纪法规意识淡薄;三是乡镇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履行职能不够,执行力薄弱;四是各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对农村“三资”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未实行常态化监管,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近些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应切实转变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其存在问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针对部分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与薄弱环节的现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与财经纪律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对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纪的敬畏之心,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乡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应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改变目前“监管乏力”“流于形式”的工作现状,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配齐人员力量,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
(四)部门协同,增强监督合力。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依然存在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现状,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应改变“碎片化”“应急式”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尤其是要强化执纪执法与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5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由于过去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不全,以致“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应收承包租赁费119.23万元,仅收98.22万元,下欠21.01万元无账面反映。沙洋镇洪岭村发包渔池134亩,4年来既未向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少数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权谋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3、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会计服务中心只能被动记账;二是有抵扣、结算现象,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结算,造成村级运转艰难;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170.1万元,有效资产151.4万元,账实不符达19.5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2、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首先要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4、改进方法,强化监督。过去实行“村账乡管”存在思想障碍:一是法律障碍,如“村民自治”;二是财力障碍,现在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障碍发生了变化,村级资金主体部分由过去自己收,变为了上级转移支付。为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财力保障。因此要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等措施,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突出资金管理,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要通过民主推选,每年一次。
5、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政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6、建立村干部岗位补助财政直达个人帐户办法,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6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调研发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代理制度执行不严。调研发现,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地区,存在管理不完善、程序不严格、报账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土地补偿收入资金管理需要进一步严格。存在村级土地补偿收入发放不及时、土地补偿资金超范围使用等问题。三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过代理中心帐户将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将其他补助资金混为村级补助资金等问题。四是“三费”支出存在超标现象。村级公务费支出超出规定限额。五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村级书面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导致承包费收缴困难。六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长期以来处于模糊状态,存在产权不清的现象。
2.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高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基层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三是“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个别地方一直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导致“三资”管理不到位。
2.2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同时,村理财小组成员碍于情面,或者怕得罪村干部,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
2.3会计队伍不稳定
一方面,每逢村“两委”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一些落后地区由于干部报酬低,年轻人又不愿意担任村集体干部,致使会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
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如何解决好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始终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经过深入的调研后,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建议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加强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
3.2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一是健全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建议将土地补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使用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严格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公开。把推行决策听证制度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举措;实行重大事项公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实行财务逐项逐笔公开,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五是实行招投标制度。村级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由招投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六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所有资产状况要进行全面清查,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3.3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3.4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一方面,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另一方面,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包庇、隐瞒,或者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7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大局,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资本收益隐形化的趋势明显,对加强“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由于工作关系下乡驻村3年多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了切身感受,“三资”管理也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之一。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一)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公款私款难分、不分,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性资金,由于检查严格,管理较为规范;但对农村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则非常松散,坐支或账外结算的问题突出,资金核算不完整,存在着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现象。(二)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台账,特别是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倒闭后集体企业资产、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会计核算账登记管理;有的资产购建时手续不全,使用多年仍在账外。有的房屋资产产权不明,管理乏力。有的办公设备等资产轻易购置、随意处置,账实不符。(三)资源管理不健全。经过多轮对外承包后,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不愿或不进行资源清查,对于农村村级资源性资产的位置、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登记不够规范,造成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有的改变了性质,有的资源价值缩水,有的长期被私人占用,损害了集体利益。(四)资本收益不公开。有的村集体以三资形成的股权收益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资本收益使用无计划,存在着“小金库”和“寅吃卯粮”的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
二、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成因
(一)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村民实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资情况复杂,不愿意管理。对于农村三资管理,虽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但是由于乡镇工作繁杂,往往乡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承担多项职能工作。(二)农村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培训不力,会计人员工作水平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更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农村三资管理的不规范。
(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热心集体事业,造成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审计等外部监督乏力。各地普遍未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有关部门常规审计范围,也未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只有在一些专项检查中才会被涉及,缺乏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很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揭示和纠正。
三、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上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导致农村三资的体外循环,容易造成集体利益流失,不利于维护农村稳定,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不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应当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为解决上述几个问题,笔者提以下几点建议:(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乡镇要建立相关的三资管理部门,在村集体指定专人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农经部门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主要对农村“三资”履行会计指导服务和财政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将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二)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推进三资管理网络化,改进管理手段。积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实施农村会计记账电算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农村“三资”管理手段现代化。各乡(镇)接入网络端口,通过网络开展农村“三资”会计核算,建立村级财务电子账簿。全面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四)构建三资管理监管系统,加大惩治力度。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机关,应当把三资管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法规来执行,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村干部及“三资”管理责任人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各部门应设置农村“三资”专门或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统筹协调推进。(五)加大农村会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乡(镇)代理会计服务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凡是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改进作风,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经干部队伍。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8
一、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集体“三资”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交易不公开、收入不记账等问题侵害了群众的民主管理权,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村组甚至引发了干群矛盾,上访越访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流于形式。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工作。因此,市、县农业局及其下设的农村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农经站)是“三资”监管的职能部门。在实际中,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区域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上,放松了对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一时出现了“不好管、无法管”的现象。农经体制改革后,原镇农经站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农经站直管,变为人、才、物都由镇政府管理,县级农经站作为监督管理部门,体制上的不顺造成“不好管”。由于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公开不到位,群众不知晓,造成了“无法管”。县级农经站作为监管部门,主要重心工作在于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实施,对农村“三资”管理和监督主要依靠审计监督,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未建立起完善的动态管理体制,登记台账有些失真,数据不够准确完善,日常监督存在乏力、流于形式的问题。如,xx年3月对x县x镇进行村集体经济审计,发现xx村干部不按时交接账务,樊家畔村存在坐收坐支等情况,且换届移交档案里存在白条支付、缺清单、杂工补助支出占比较高等问题。二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不明显。按照《xx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审核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并签字盖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工作职责。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普遍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对财经法规知之甚少,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名无实,很少能够干涉村委会的决议,监督失去独立性,无法实施监督也不敢监督,更不愿监督。xx年5月,x县委开展第七轮巡察,对全县100个行政村、3个城市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通过巡察发现农村“三资”管理方面问题135条。
(二)群众利益受损害。一是村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首先,公开范围不全面。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很多村委会为了减少工作量,或出于利益原因考虑,并没有严格对所有的村务进行公开,或是公开的部分仅是表面内容。还有的村委会公布的账务只有收支款项,具体的资金用途描述却不够细致。资金公开、资产资源的处置事务不公开也是常见现象。其次,公开时间不及时。有些农村的村务公开时间严重滞后,而且大多只公布事情的处理结果,对于事情的过程描述不多,村干部没有认真对待村务公开,对集体“三资”的处置没有做到民主。巡察发现,xx年x县x镇x村山地苹果配套实施工程、x街道办x村在建积粪池项目、x镇x村打深水井项目、x镇x村环山道路工程等无支付明细、无四议两公开,未设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xx年,x街道办x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尚某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与某公司签订协议,将约150亩荒地以30年承包期承包给该公司,造成不良影响,xx年10月,尚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农村“三资”清理问题不到位。“三资”涉及面复杂,不仅有集体资金,还包括农业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集体资产,以及土地、林木、荒地、水面等集体资源。部分拖欠、侵占村集体各种应收款和承包费未清理,侵占村集体机动地、宅基地、四荒地等签订合同条款不明等问题,容易产生纠纷矛盾。大部分村建立了金额账、资产账,但集体资源等方面的实物账还不健全、不规范。长期以来各村对“三资”缺少精细核算和定期盘点,许多村居账实不相符,时间一长很易造成集体“三资”流失。目前普遍存在对农村资源性资产的位置、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登记不够规范的问题,造成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有的改变了性质,有的甚至长期被个人占用。如,x街道办x村监委会主任任某,从x年起违规占用自家窑洞附近的村集体土地,x年起违规居住、占用村内小学窑洞,xx年9月,任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占用的土地和窑洞归还村集体。三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村委会对于集体资源、集体项目的发包仍然存在随意性,未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未招投标,往往是村委会甚至是个别村干部直接决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处置,没有参考村民的意见,村民也没有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这也给某些村干部谋取个人利益提供了便利。如,有的村委会未按照法定程序公开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往往导致承包人多是村委会关系户,存在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等现象,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没有实现应得经济效益。x镇x村集体产业挂面厂xx年5月份投产,但因村上管理粗放,产品没有及时通过食品安全认证,导致产品积压4000余斤,未见效益,没有分红,带贫益贫功能差。
(三)违纪违规问题多。一是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目前,村集体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坚持村级所有、乡级服务、民主管理原则,在不改变村集体的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和财务支出权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局派驻乡镇财政所(以下简称乡财所)对村级所有资金统一集中核算并对村级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村级设立报账员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按月报账,按月登记“三资”台帐,按期公示“三资”管理情况,该制度对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足之处逐渐显露,乡镇财政所存在重记账、轻监管的现象,过多强调事后监管过程,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入股、清产核资、土地确权等工作缺少专门业务平台,“三资”效益难以有效发挥。如,x镇庙x村、慕家塬村“两委”负责人和会计对财务政策掌握不够,认识不到位,出现了违规报账问题;x村存在村级财务白条支付劳务费用和无人签字领款等问题。xx年x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审计,发现xx年7月报销羊场、蓄水池等工程项目支出,无工程概算、无工程总价、无合同、无会议纪要和无公开资料的情况。二是村级报账员学历偏低、年龄偏大,业务处理不精准、不及时。村级报账员不经过选举产生,有的是村两委人员兼任,有的是村聘用人员,各村人员调整很随意,很多时候不是任人唯贤,而是任人唯亲。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会计业务不熟悉,法治意识薄弱,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报销过程不规范,很难发挥监督理财作用。有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及时建账、报账;村集体收入不纳入“三资”监管乡财所专户统一管理,由村级自收自支;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突出;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建设资金;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村民权益现象时有发生。许多村居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老人、妇女和小孩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意识和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加上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农村集体“三资”的支配和管理基本上由村支书说了算,容易滋生村官腐败问题。如,x县x镇x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薛某在x年至x年任职期间,每年为他人违规借贷2万元扶贫互助资金,造成了不良影响,xx年12月,薛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镇庙x村原村主任慕某将村互助资金利息以领取补助、报销餐饮费的形式发放给协会人员及本人,共计17146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xx年10月,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被收缴。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存在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乡镇党委政府、村“三委”及村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形成监管合力。
(一)思想认识不足。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既包括现金资产、实物资产、资源资产,又包括专项收入、集体收入、集资捐资等,甚至还有很多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且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导致有些村干部产生畏难情绪。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的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三资”管理就是做做账、管管钱,没有多大工作量,直接造成了管理力量的薄弱,人员、经费等难以保障,镇村两级“三资”管理工作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规模日益增长,集体资产的存在形式和运行方式越来越复杂,监管难度加大。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制定了不少,但相对零碎,未成体系。如,资产保值增值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资产产权评估流程、资产产权处置办法、资产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流程等制度都没有制定,造成村委会或个别村干部对集体资产产权处置的随意性和任意性。有的镇、村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是存在实际执行不规范的情况,没有发挥好制度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另外,信息化建设普遍滞后,已不能满足农村“三资”管理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要求,管理统一性不足、管理监督效率低下。
(三)监管渠道不畅。基层党委政府应该对下辖农村的集体“三资”管理起到指导、监督的职责,但是现实情况是基层党委政府事多人少,大多兼职,监管力量不足,履行职能不够,执行力薄弱,难以对下辖的每个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同时,村民管理意识淡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名无实,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部分村民集体观念弱化,文化程度不高,对不涉及个人利益的事漠不关心,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的心理,村民自治“民主监督”苍白无力,力不从心。农经站作为主要监管部门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的换届离任审计监督等外部监督往往采用专项检查的形式,难以形成常态化监督,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缺乏强有力的监管。
三、对策和建议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集体“三资”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盘清家底,强化风险管控。县级农经站发挥监督主体责任,成立集体“三资”核算工作组及管理机构,开展以清账户设置、清各类存折、清公款私存、清资金出借、清以据抵现、清合同协议为重点的清产核资工作。核对各村账面余额,盘点现金、银行存款,重点盘查集体所属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债权债务和各类合同,对“三资”的种类、存量、价值、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应收尽收、账物相符、账款相符。同时,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动态实时更新资产使用及流转处置信息,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通过上线“三资”管理电子网络系统,强化监管农村“三资”从盘活、登记、租赁、维护、处置到收益的全过程,为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租赁、资源利用公开化、透明化提供保障。目前,x县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设在政务大厅,正在安装启动全市统一信息软件,包括产权制度改革系统、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系统等八大模块,出现支出不平衡,资产负债率超过比例时,系统会出现报警,启动自动锁定功能,提醒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民主公开管理、资产处置审批、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招标投标、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三资”年度检查、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等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通过推行各行政村银行账户管理、专用票据、支出审核把关“三统一”,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资产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制度化、流程化管理,破除村支书“一言堂”问题。制定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规范、细化村务公开内容,完善农村集体民主议事规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对农村“三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真正让村民能了解、能参与、能监督。x县x镇民主监督管理农村“三资”做法值得借鉴,对年度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经营项目发包、建设项目招标等都必须经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及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使“三资”处置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民主、信息公开,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滋生。
三是划片分层,强化基层监督。村级民主监督、乡(镇)级会计监督、县级审计监督是“三资”监管机制的“三驾马车”。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驻村廉政监督员,每一项支出由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大支出报乡镇批准,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驻村廉政监督员和乡镇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支出。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定期监管,乡镇纪委对村级每一笔支出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取得实效。xx年12月,x县纪委监委抽调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了督查组,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运营、收益情况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带贫益贫机制等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5个镇1个街道91个行政村,现场下达督办反馈单51份,有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
四是协作配合,强化执纪问责。纪检、财政、审计、民政和农业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加大对“三资”管理过程中坐支、挪用、贪污、失职、处置不当、违反民主程序等方面问题的查处力度。在专项巡察中,重点对村居“三资”管理处置程序手续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对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近年来x县立案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案。如,x镇x村党支部原书记尚某在x年至x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优亲厚友,x年变相申请危房改造,重复领取危房补助款,x年危房改造项目中,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私自同意村民危房改造申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x镇x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分别于x年、x年,私自分两次将68亩、275亩村集体土地登记在其6名亲属名下,并从x年至x年陆续领取了村集体种粮补贴款11.8万元,除去为村集体开支的6万元,把剩余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王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9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8月印发了《南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xx〕51号)文件,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监督都进行了规范。南昌县财政局作为监管部门之一,对照自身职能,在做好资金保障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现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对策汇报如下:
一、问题及原因。
1、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根据“三资”管理办法规定,“三资”管理实行委托代理制,需配备专职代理会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代管,即由乡镇代理做账,但乡镇财务专业人员较少,故存在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如往来账未及时清理、大额现金支付、报销凭证不规范等现象。
2、资产管理重建设轻监管。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通过财政投入、捐赠、自筹等方式形成的道路、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前期通过各个口径,如水利部门的水利专项建设资金、农业部门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等的投入,形成了大量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用资产,但实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建了事”的现象,建后资产登记造册不及时,后期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底数不清、重建设轻监管的现象。
3、资源发包处置程序不够完善。村集体资源指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等自然资源。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虽然对村集体资源的发包、租赁、处置的程序有明确的规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无法落实到位,如资源发包、租赁前需对资产资源进行资产评估,而乡镇未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且发包、租赁年限较长,收益不明显。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财政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县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至县农业农村局,专项用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随着此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县财政将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强化专业培训。针对乡镇专业财务人员不足的情况,建议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牵头,有计划的、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特别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使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充分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升“三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3、完善制度建设。我县20xx年制定出台了《南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xx〕51号),随着事业单位、乡镇财政体制等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能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如乡镇财政所已撤销,新成立乡财经办,整合财政所、经管站、审计所等相关机构职能,原有的管理办法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建议根据新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4、优化监管职能。目前,“三资”办、审计、财政、纪检等多个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都有监督职能,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存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碎片化”监管的现象。建议优化监管职能,由一个部门统一牵头,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各部门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全覆盖。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10
一、引言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所谓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和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如何规范、有效地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管理不规范:部分村级组织对集体三资的管理缺乏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账目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出现私自挪用、贪污等问题。
资产、资源权属不清:部分村集体的资产、资源权属不清,导致产权不明,管理混乱。在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过程中,容易出现权益纠纷,损害农民利益。
监管不到位:部分村级组织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对集体三资的监管不到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管理漏洞,进行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农民利益。
信息化水平低:部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低,信息不透明,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影响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建议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和资源开发等行为。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明晰资产、资源权属: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明确其权属关系。在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农民利益。
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信息化技术,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电子化台账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查询,提高管理效率。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信息公开,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村干部和村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和村民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管理不善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问责。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四、结论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晰资产资源权属、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培训教育和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是改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途径。通过不断努力和完善,我们相信可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范文11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集体意识的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然而,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严格、资源管理不全面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也制约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资金管理不规范
1. 预算管理不健全。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导致收支缺乏计划性和协调性,预算执行随意性大,预算调整频繁。
2. 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程序不规范,账目设置不清晰,核算不准确,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3. 专项资金使用不当。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浪费甚至贪污。
建议措施:
1. 加强预算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的流程和责任。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考核,确保预算的严格执行。
2. 规范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账目设置和核算方法,加强财务监督和约束机制建设。
3.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资产管理不严格
1. 资产登记不规范。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导致资产登记不全面、不准确,给资产管理带来困难。
2. 资产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产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导致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
3. 资产处置不规范。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产处置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导致资产低价出售、私自转让甚至贪污。
建议措施:
1. 规范资产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明确资产登记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资产登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资产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明确资产使用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资产处置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明确资产处置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资源管理不全面
1. 资源登记不全面。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完善的资源登记制度,导致资源登记不全面、不准确,给资源管理带来困难。
2. 资源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源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导致资源浪费、破坏甚至流失。
3. 资源处置不规范建议措施:
3.1 规范资源登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资源登记制度,明确资源登记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资源登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定期进行资源清查,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
3.2 加强资源使用管理。要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开发利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规划和方案,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基本要求,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的招投标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因资源开发利用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对于荒山、荒沟等不易开发的闲置资源可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农民增收如我县依托丰富的山水旅游资源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旅游产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对于水面等可利用的资源可采取公开竞标等方式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如我县在适宜水面发展水产养殖业的地区引导农民发展特色水产业等;对于一些林下空地可利用当地的生态优势积极发展林下种养植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如我县在适宜林下养鸡业的地区引导农民发展林下养鸡业等;对于不宜发包的土地等资源可由集体统一规划开发或自主开发利用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如我县在宜林荒山等地区引导农民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等;对于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等特色资源可结合当地的旅游开发进行保护性开发和利用增加农民的文化旅游收入如我县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等地引导农民发展特色旅游业等;对于具有自然景观等资源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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