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规定和准则,旨在规范图书馆的使用和管理,以确保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这些制度通常包括对图书借阅、归还、损坏和丢失的处理方式,以及对图书室环境、卫生、安全和开放时间的规定。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鼓励学生和教职工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同时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安全。以下是有关于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
关于学生仪表。学生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文明。提倡穿校服,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凡触犯此条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关于早晨起床后事宜。先洗漱,然后搞好个人卫生,走读生要整理好自己的房间,住宿生要清整好宿舍,物放有序,被褥整齐。触犯此条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出行。走读生上学前与家长打招呼,路上骑自行车走慢行道,步行要走人行道,3人以上成纵队,右侧道行不逆行,不要边走边说话,注意安全。住宿生出宿舍不要跑跳,不要拥挤,上下楼梯不要并行,靠右侧行走。前者触犯校规,予以通报批评,后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进入教室。进教学楼前,要在脚踏板上把鞋上泥土擦干净,要进右侧门,推门要轻,慢步轻声右侧道行。触犯此条者通报批评。
关于维护校园秩序。不大声喧哗,不跑跳,不打闹、打球,不可远离教室,不许吹口哨,不吃泡泡糖,上厕所要手纸入厕,便后冲洗便池。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记过处分,未经老师允许,不许进入学校办公区或进入办公区厕所。触犯此条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就餐。要遵守饭厅秩序,依次排队打饭,不得跑步向饭厅,不得加塞、拥挤、吵闹;不在楼道内、宿舍内、教室内就餐或吃零食;高一年级按作息时间规定去饭厅打饭,高二、高三依次推后五分钟步行至食堂打饭。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午休或午睡。午饭后为午休时间,该时间内不准洗衣服,不准在洗漱间洗澡,不准在宿舍内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课外活动。在宿舍内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看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籍报刊,不准收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晚就寝制度。住宿生在回宿舍途中不勾肩搭背,不许跑跳追赶,不许边走边大声说笑,要有秩序地步入宿舍。触犯此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教室管理制度。窗帘上面挂好,悬垂平整,须开灯期间窗帘必须挽起,并要求所有窗帘挽起高度一致,挽结在窗户中间处。触犯此条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2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为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馆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围绕本馆的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政治的高度,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2.图书馆作为消防重点部门,杜绝一切烟火。工作人员严禁在馆内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难性较大的化学物品进入馆内。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爱护安全设备,不擅自变动安全设备的位置。
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在馆内通道上乱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等办公地点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做到“四关一拉”。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拉部门用电总闸。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全馆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做到“四知”:知火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组织扑救、疏散读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图书馆。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5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6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7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8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9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各类书籍资料。
三、图书室开放对象、时间:
1、图书只供内部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2、图书借阅时间8:00—17:3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借书需到图书管理员借阅处登记。四、借阅方式及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1本,借阅期限7天,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读完需续借者,应提前与图书管理员联系,确认没有其他职工借阅此书后,进行续借(续借一次为限)。若到还书日期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者,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暂停其借阅资格一个月(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
2、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方可借阅;
3、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时被发现图书损坏,要按所借图书的3倍以上赔偿。
4、图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归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5、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图书室图书;
6、借阅、归还、续借图书都需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表》。
7、所有离职人员必须查核《图书借阅登记表》,若有未归还图书,应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尽快归还,若不归还图书也不执行图书赔偿规定者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图书的3倍金额作为图书赔偿金,并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9、电子图书,禁止复制、传送,只能在图书室内本机上阅览。
五、图书损坏赔偿的规定:
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的图书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的,其修护费由借阅人负担。
六、图书室管理:
图书室开放期间读者可根据图书目录选取读物,切勿围观与图书架前,不得将果皮纸屑带入图书馆、高声喧哗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为职工续借图书方便,公司将图书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如有需要续借的图书借阅人应在还书日期前与图书管理员进行联系,在得到图书管理员的确定并同意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
七、其它,以上规定请图书管理人人及阅览人认真执行,如有违反每次考核责任人20—500元。
提倡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鼓励广大职工多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多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每个职工心中扎根。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1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同学们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同学借阅图书应先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借阅时间。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
五、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应加价赔偿,破损图书视其破损程度酌情赔偿。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管理员应去催还。如未归还,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老师。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书籍的防盗、防潮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十、图书角向全体同学开放。
十一、图书开放时间为:每天中午。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2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带一本图书放入书柜中,个人考核加1分,多带者为图书角管理员。本班设2名图书管理员,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2、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每位每次只能借书一本,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挤、抢或其他影响秩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1—5次。
3、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4、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5、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
6、借阅的图书不能转借给班的同学人。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7、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8、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非本班级学生不能到本班借阅图书。
9、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10、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3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白话文baihuawen.cn…、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开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
中小学图书馆(室)馆配图书要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要“净存量”,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保证中小学图书馆上架图书的基本质量;要“把入口”,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将《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利用省级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平台,对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进行全面审查。该平台将《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和“2011-2013年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采购项目”涉及的图书设定为非“内容不适宜及非法”的图书,降低各校审查难度。
(一)成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组,全面负责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专家组,负责指导、检查各市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一)注册使用省级审查清理工作平台
该平台于2019年11月18日前完成注册登录模块的建立,各校以学校全称实名注册,登录链接为:220.178.0.181:8888,具体操作见附件(安徽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平台操作说明)。
定于12月9日上午8:30(8:00开始报到)在市教体局15楼1号会议室召开“全国中小学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启动工作会议”,请各中小学分管领导和图书系统管理员准时入会。
(二)学校自查阶段
各校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各校自行从平台下载《图书详情表》模板,将本校的所有馆藏图书书目按标准模板进行整理;学校根据《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要求,逐本审核本校图书,并在图书详情表中的“审核类别”列做好标记;学校在《图书详情表》上标记所有图书的审核类别后,将图书详情表上传,上传工作应于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
(三)审查数据阶段
2020年1月底前完成县级审查。各市、区(县)管理用户由省教育装备中心分配登录账号。管理用户登录后,可以查看所管辖范围内的学校上传的图书详情表的数据。管理用户可以对图书详情表中的“审核类别”进行逐条或批量修改。
(四)汇总数据阶段
广德市根据审核数据情况,汇总分析有关结果,于2020年3月6日前将纸质结果上报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地址:合肥市大通路119号天和大厦南3楼315室),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protected]。
(五)迎接省级抽查阶段
2020年3月,迎接省级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专家组开展的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情况抽查。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专项行动,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提高效率。各校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集中力量、发挥合力,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5
一、图书公共管理的基本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礼貌语言、尊重管理人员。
2、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乱丢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零食。
3、查阅图书后请归还原位。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不得将未经借阅登记的图书带出室外。
5、借阅时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6、遵守本图书馆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照章受处。
7、图书馆设立在团委办公室。
二、图书馆借书规则:
1、本馆为全厂职工服务。
2借书数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书期限:每本书可借阅二个星期,如若未阅读完,可续借二周。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天数处以罚款。超期每天罚款0、5元。
4、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刊时被发现,由还书读者负责、
5、读者借用图书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折页、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贵重书刊(如工具书、重要管理书籍等)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残书收回图书馆。
2、私自折书者,按原价的30%-50%赔偿。
(二)污损图书资料,视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污损10页以内按原价30%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2、污损10页以上按原价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3、污损20页以上按原价的2——4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三)凡遗失文献资料者,一周内赔原书刊不予追究责任。超过期限,每本加收图书损失费5元。如赔原书刊确有困难,可按以下办法赔偿:
1、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价的8——10倍赔偿。
2、1995-20xx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8倍赔偿。
3、20xx年-20xx(含20xx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5、多卷书或丛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价的l——3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6、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每天罚款0、5元。
7、丢失图书编码,每本图书赔偿1元人工费。
(四)赔偿书刊时间规定:
1、待偿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超过一个月者又以超期的规定一并处理。
2、办理赔偿手续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偿单到图书馆返还50%的赔偿金。
(五)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6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快捷、有序地借阅图书,特制定以下的规则:
一、管理人员职责:
1、本班设图书角,幷设定一名图书管理员负责书籍管理情况。
2、班级成员所带的书籍到班,图书管理员负责登记图书的书名以及所有者。
3、负责组织借阅,做好相关记录。
4、负责整理清查图书,监督检查阅读书目完损情况。
二、借阅规则: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捐献者请在自己的书上请写好姓名。
2、借书必须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借阅时间、书名称等项目。
3、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
4、每人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两本。
5、借阅的书要爱护,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赔偿同样的新书或按照图书原价赔偿。
6、书一经借出,中途不得转借他人。
7、还书要找图书管理员做好记录。
8、若利用上课时间看借来的书,被任课老师发现没收的,借阅者要对书负全责。
恳请同学们给图书角提出宝贵的意见,让我们的图书角发挥最大的作用。
最后,愿图书角带给大家的每一天都是快乐和充实的!
温馨提示:
1、读书者应爱护图书,未经许可切不可私自乱**翻图书或私自带图书出教室。
2、请严格服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以共建班级良好的读书氛围委会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培根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7
1、对违反馆内有关规定,破坏正常阅览秩序,应给予劝阻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扰乱秩序,除处以取消阅览、外借资格外,由学校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理。
⑴对在大厅、走廊及阅览室内高声喧哗,不听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⑵对未按规定擅自将私人书包、书籍等带入辅助书库、阅览室,不听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⑶对在大厅、走廊、阅览室内吸烟、吃零食及吐痰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⑷对丢失、损毁各种牌、证,按各种牌、证的工本费赔偿。
⑸擅自将座位牌带出馆外,当日不归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⑹擅自将非外借文献携出馆外,当日不归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⑺对待伪造、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入馆借书者,教育、停借、没收证件,并由学校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理。
⑻在开架借阅室内,不遵守有关规定,一次拿书刊超过数量,影响他人阅览,经劝阻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
⑼在开架借阅处不使用代书板经提醒达三次以上者,给予批评教育。
⑽在阅览室看书的读者,占座位经提醒达三次以上者,给予一定的处罚。
2、对损毁图书及违章事件,在尚未处理完毕之天前,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当事人的有效证件。
3、本条适用于图书馆各读者服务部门及读者活动场所,对未列入本条例的其他损毁图书及违章行为,馆办公室及各部门领导有权酌情决定处理办法。
4、收取读者赔款,应开具学校收据,收据一份交当事人,赔款上交学校财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