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模板 化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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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指的是一系列规范和指导化验室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化验室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化验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有关于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模板 化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11篇)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1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2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3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装。

2、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3、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等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化验室内大量存放。贮存和使用应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降温后在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6、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厨中进行。

7、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

8、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9、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好,若用石膏包封的可以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捶击,敲打以防破裂。

10、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11、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2、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瓶口对人。

13、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厨中进行。

14、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5、化验室内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6、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窗、门等,确保安全。

17、化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4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6

一.化验专员务必服从领导安排,学习并掌握各种化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化验员职责

1.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化验室环境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专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下班前摆

放好化验仪器、打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3.化验室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四.化验器材管理

1.化验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

进行清洁、整理。

2.化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五.检验工作程序

1.化验专员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取样,取样要均匀有代表性。

2.化验专员严格按化验规程操作,确保化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

确可靠。

3.化验结果出来后,化验专员应认真据实填写化验记录(一式三份)。分

别送给烧窑师傅和直接领导。

4.化验记录由化验专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7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8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必须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9

第一条化学药品库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严禁带火种进入药品库。

第二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三条要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出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领用和存放药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员同时填写出入库单,方可发药和存放。

第四条对临时存放的药品,保管员应该核实数量和规格,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建立帐卡。

第五条药品库存入的药品,应按性质不同分别摆放,库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

第六条保管员对存放的种类药品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保管好药品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供应要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存放和领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时必须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和管理人员一起同时开或关库房,同时做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不能隔日退还。

第八条药品库保管员实行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和通风等关键部位,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第九条保管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各种药品的属性、存放及搬运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10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化验室制度管理制度11

化学实验中心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中大多数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化学实验中心只宜存放保证实验教学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应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1.属于危险品化学药品

(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2)氧化性物质:氧化性酸、过氧化氢等。

(3)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还包括在潮气中会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氧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2.药品试剂存放要求

化学试剂必须入库,由专人保管,非实验员不得进入药品库房,外来人员及学生严禁私拿乱放。

(1)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药品库房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3)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6)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剧毒药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双人管理、双人领用制度。

(8)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9)化学实验中心每年都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液,有机废液有专人负责,定时通风柜内集中存放,定时处理(一年两次)。

实验中心的化学药品及仪器绝对不允许外借,更不允许学生带出实验室,违反者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涉及安全事故者将被移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只要涉及学生将药品带出实验室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实验将被取消,不允许再次进入实验室。

jin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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