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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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司法所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期内司法所工作成效的全面回顾与系统梳理,是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一份详实、全面的工作总结,不仅能够清晰展现司法所的工作亮点与不足,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更能为未来工作规划提供方向指引。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司法所工作总结范文,旨在为司法所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借鉴,助力其撰写出高质量的工作总结,推动司法所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一:《司法所工作总结》

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司法所工作总结

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我所始终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1. 健全调解网络: 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调解网络,以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补充,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动调处机制。

  2. 强化调解队伍建设: 注重调解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严格选聘标准,择优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和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完善调解员考核评估机制,激励调解员积极工作。

  3. 规范调解程序: 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调解程序。坚持自愿、平等、合法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4. 创新调解方式: 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例如,对于邻里纠纷,采取“背靠背”调解、亲情调解等方式;对于复杂疑难纠纷,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参与调解,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5. 加强调解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调解程序和调解技巧,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和信任度。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效、规范。

  1. 严格执行接收、宣告程序: 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认真核实身份信息,确保接收对象准确无误。及时组织宣告仪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法律文书,告知其权利义务,明确矫正期间的纪律要求。

  2. 加强日常管理: 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详细记录其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犯罪事实、矫正表现等。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正。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

  3. 落实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例如,对于有心理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对于有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

  4. 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安装定位系统,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定期进行电话抽查、实地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邻居的联系,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异常情况。

  5. 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 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一旦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违反监管规定、重新犯罪的苗头,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1. 提前介入,摸清底数: 在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前,主动与监狱、看守所联系,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等。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台账,为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准备。

  2. 开展衔接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后,及时与其本人及其家属联系,了解其安置需求和困难。根据其个人情况和意愿,制定个性化的安置帮教方案。

  3. 提供帮扶救助: 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就业能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办理户籍、社保等手续。

  4. 加强心理疏导: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5.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消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和偏见,营造接纳、包容的社会氛围。

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我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1.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宣传对象。

  2. 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利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3.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积极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动漫等,吸引更多群众参与。

  4. 加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青少年、农民工、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五、队伍建设

我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 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调解工作力量有待加强: 部分村(居)调解委员会工作力量薄弱,调解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2. 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脱管、漏管现象。

  3.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有待扩大: 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1.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效、规范。

  3. 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 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

篇二:《司法所工作总结》

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本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责。本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 健全排查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村(居)、社区、企业等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隐患。

  2. 畅通信息渠道: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矛盾纠纷。

  3. 加强分析研判: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和发展趋势,为调解工作提供依据。

  4. 多元化解纠纷: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5. 人民调解方面: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技巧。积极引导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6. 行政调解方面: 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7. 司法调解方面: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导到调解程序中。

  8. 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 规范社区矫正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任务。本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 严格执行接收程序: 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认真核实身份信息,确保接收对象准确无误。

  2. 制定矫正方案: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3. 加强日常管理: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正。

  4. 落实分类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其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5. 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6. 开展心理辅导: 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7. 提供帮扶救助: 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就业能力。

  8. 加强与家属沟通: 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的沟通联系,了解其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措施。本所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 提前介入,摸清底数: 在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前,主动与监狱、看守所联系,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等。

  2. 开展衔接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后,及时与其本人及其家属联系,了解其安置需求和困难。

  3. 提供帮扶救助: 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就业能力。

  4. 加强心理疏导: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5.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消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和偏见,营造接纳、包容的社会氛围。

四、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本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宣传对象。

  2. 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利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3.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积极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动漫等,吸引更多群众参与。

  4. 加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青少年、农民工、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五、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

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所工作的重要保障。本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 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需加强: 部分地区矛盾纠纷排查不够深入,化解不够及时。

  2. 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还需加强: 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脱管、漏管现象。

  3.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还需扩大: 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1.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2.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效、规范。

  3. 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 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

篇三:《司法所工作总结》

本司法所立足于基层,服务于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所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我所始终坚持“调解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选聘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调解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员。

  2. 强化调解员培训: 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

  3. 规范调解程序: 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调解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创新调解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例如,对于邻里纠纷,采取“背靠背”调解、亲情调解等方式;对于复杂疑难纠纷,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参与调解。

  5. 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提高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6.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村(居)、社区、企业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隐患。

  7. 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解: 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 严格执行接收程序: 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认真核实身份信息,确保接收对象准确无误。

  2. 制定矫正方案: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3. 加强日常管理: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正。

  4. 落实分类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其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5. 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例如,安装定位系统,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定期进行电话抽查、实地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

  6. 开展心理辅导: 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7. 提供帮扶救助: 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就业能力。

  8. 加强与家属沟通: 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的沟通联系,了解其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 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措施。我所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 提前介入,摸清底数: 在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前,主动与监狱、看守所联系,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等。

  2. 开展衔接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后,及时与其本人及其家属联系,了解其安置需求和困难。

  3. 提供帮扶救助: 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就业能力。

  4. 加强心理疏导: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5.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消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和偏见,营造接纳、包容的社会氛围。

四、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宣传对象。

  2. 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利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咨询日、法治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3.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积极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动漫等,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利用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寓教于乐,提高宣传效果。

  4. 加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青少年、农民工、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五、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

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所工作的重要保障。我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 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人民调解工作还需加强: 部分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善,调解员队伍素质还需提高。

  2. 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还需加强: 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脱管、漏管现象。

  3. 安置帮教工作还需加强: 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不到位。

  4.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 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形式还不够多样。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加快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2.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效、规范。

  3.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4.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5. 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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