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基层政权、净化社会风气的现实需要。通过系统总结《扫黑除恶 总结》,有利于梳理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格局。《扫黑除恶 总结》的目的,在于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完善机制、压实责任。下文将从总体工作开展、基层实践探索、部门联动协同、长效机制建设等不同侧面,呈现多篇可直接借鉴的总结范文。
篇一:《扫黑除恶 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党委坚强领导和上级统一部署下,本单位紧紧围绕打击黑恶势力、深挖“保护伞”、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群众利益这一总体目标,坚持依法严打、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各项工作。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本单位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责任分工,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考核常态化,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层层传导有压力的工作格局。
同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限期整改,确保任务落实不打折扣。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系统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突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本单位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推进宣传发动。一方面,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板、横幅标语、海报、展板等传统媒介,在单位办公区域、服务窗口、社区村居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内容,通俗易懂地向群众介绍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打击重点、举报方式等,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支持。
另一方面,注重贴近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讲座、入户走访、面对面座谈等方式,把扫黑除恶的政策要求讲清楚,把典型案例讲具体,把参与途径讲明白,让群众真正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结合实际编印宣传册、明白纸,发放到群众手中;依托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推送图文信息,发布典型案例解读,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引导,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理解更加全面,举报线索意识显著增强,形成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线索摸排
本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易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线索摸排。结合本单位职能实际,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一是建立线索摸排机制。明确联系人、明确渠道、明确流程,对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各类举报线索统一登记、统一流转、统一管理。对本系统、本行业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问题,由专人定期汇总梳理,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排查。围绕群众身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特别是对涉民生、涉项目、涉资源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黑恶势力插手渗透。对排查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到早介入、早研判、早处置。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和信件接收地址,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公布,让群众知晓并方便使用。对群众的举报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应,对符合条件的线索严格做好保密和奖励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提升群众举报积极性。
通过持续不断的深入摸排,一批线索得到移交核查,为相关部门精准打击黑恶势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促进本单位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严密。
四、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面广、链条长,仅靠单一部门难以形成合力。本单位在上级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定期参加联席会议,主动通报本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和风险隐患,及时掌握相关案件办理进展。对需要配合调查的事项,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确保案件办理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业务配合。针对重点案件、本行业易被黑恶势力利用的环节,本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联合执法、联合检查和联合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规范业务流程,杜绝“监管真空”和“责任空档”。
三是推动综合治理。立足本单位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把扫黑除恶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通过不断加强协作配合,扫黑除恶工作由“单兵作战”转向“协同作战”,由“各自为战”转向“整体联动”,工作成效愈加凸显。
五、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工作成果
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本单位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在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路径。
一是健全线索移交和反馈机制。明确本单位在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相关部门,并做好登记备查。对已移交线索的办理情况,主动跟踪了解,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结合本单位业务领域,梳理容易被黑恶势力利用、侵蚀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定期排查和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预警、早干预、早处置。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完善岗位职责、办事流程、监督问责等制度,防止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日常督查等方式,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持续巩固工作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本单位也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少数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个别业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还不够精细,线索发现能力有待提高;长效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健全,个别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等。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态势。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线索摸排,广泛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来源,不断提升发现和防控风险的能力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扫黑除恶 总结》
本街道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利益为核心,将扫黑除恶工作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聚焦基层一线、直面矛盾问题,着力在组织发动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整治重点区域、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综合发力。通过持续努力,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被挤压,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扫黑除恶政治基础
街道党工委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一方面,完善组织体系,成立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社区、村居同步建立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组织架构。党工委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对重点社区、重点区域多次现场调研,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扫黑除恶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依托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让党员干部做到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先干一步,主动站到扫黑除恶最前沿,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矛盾调处、治安防控等方面当先锋、作表率。
二、突出群众主体,广泛发动参与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群众是否真正参与、积极支持。街道牢固树立“发动群众就是最大优势”的工作理念,通过多种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广场、社区活动室等阵地,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文艺演出、政策宣讲、知识竞答等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相关知识。通过在主要街巷、集贸市场、小区院落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条幅标语,及时向群众通报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认清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增强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畅通反映渠道。各社区、村居设立举报信箱,在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等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开辟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的“绿色通道”。对群众提供的线索,坚持“有报必接、有接必查”,认真登记、及时移交、严格保密,依法依规落实奖励措施,保护群众举报积极性。
三是打造群防群治队伍。依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等群体,组建治安巡逻队、邻里守望队,定期、不定期开展治安巡逻和矛盾纠纷排查。通过“群众巡、大家看、一起议”的方式,把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三、抓实源头治理,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街道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基础,从源头上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被黑恶势力利用的风险。
一是健全网格化排查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矛盾纠纷排查任务细化到每一名网格员,要求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家庭、重点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邻里座谈等方式,及时掌握婚姻家庭、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方面的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二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由街道调解室牵头,综治、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对重大、复杂纠纷实行专案专办,综合运用法律释疑、政策解释、情感疏导等方式,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存在激化趋势、可能被黑恶势力介入的纠纷,及时通报政法机关,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处置。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围绕物业服务、市场交易、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特别是对长期拖欠物业费、强占公共空间、恶意扰乱秩序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苗头线索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四、聚焦重点区域,持续推进综合整治
针对街道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在哪里,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对城郊接合部、城乡结合区、老旧小区等地区的治安整治。通过增加监控覆盖、加强夜间巡逻、加大警灯警车见警率等措施,提高重点区域的治安防控能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下大力气整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牌整治、销号管理。
二是规范行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出租屋、中介机构、小旅馆、娱乐场所等开展联合检查,从严查处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坚决杜绝黑恶势力借机插手。加强对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物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严防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非法讨债等行为发生。
三是推动环境综合整治。把扫黑除恶与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相结合,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扫黑除恶既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也是锤炼队伍的有效载体。街道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环节来抓。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研讨、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街道、社区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扫黑除恶的重点任务、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提升识别、发现和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廉洁要求,坚决防止工作人员与涉黑涉恶人员勾连串通、徇私舞弊。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群众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问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总结街道和各社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宣传动员、线索摸排、矛盾化解、群防群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扬,在全街道树立示范标杆,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与持续推进方向
通过不懈努力,街道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辖区治安环境持续好转,群众身边的“黄赌毒”“盗抢骗”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社会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凸显,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街道也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仍然存在,基层治理薄弱环节仍需持续用力。下一步,街道将以此次专项斗争为契机,把扫黑除恶工作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继续在党建引领、源头治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让群众在每一条街巷、每一个社区、每一栋楼宇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篇三:《扫黑除恶 总结》
本部门作为行业主管单位,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打、防、管、建”并重,坚决铲除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行业风气。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内部监督等多项措施,行业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力遏制,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对行业治理的信心不断增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本部门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往往借助行业漏洞、侵蚀市场秩序,危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将扫黑除恶与行业监管紧密结合,扛牢主管部门的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本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科室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细化责任链条。将扫黑除恶纳入部门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科室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直接抓”的责任体系,对履职不到位、监管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强统筹调度。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通过通报问题、交流经验、督促整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行业涉黑涉恶行为
本部门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综合整治”的原则,对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排查和严厉整治。
一是开展行业大排查。围绕审批许可、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合同履约、费用收取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长期投诉较多、纠纷频发、秩序混乱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调取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操纵价格、恶意竞争、强迫交易、暴力干预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处理;对存在行业违规、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整改限期、停业整顿等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行业突出问题,组织多轮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集中执法检查。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秩序持续向好。
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深挖黑恶势力产生的根源,既有个别企业逐利违法的主观因素,也有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客观原因。本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更注重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来巩固成果。
一是健全审批监管制度。对涉及行业准入和审批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流程、细化标准、公开条件,堵住随意性和人情审批的口子。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防止“重许可、轻监管”的问题。
二是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市、区、基层三级监管体系,健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监管区域和责任人,实现监管无盲区、无死角。通过随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将企业的守法经营、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记录等纳入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项目招投标、享受政策扶持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从源头上压缩涉黑涉恶行为空间。
四、畅通监督渠道,推进群防群治
行业领域问题复杂多样,仅靠部门监管难以发现全部问题线索。本部门充分依靠群众、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构建多方参与的监督网络。
一是公开举报方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件收件地址等,鼓励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行业领域中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积极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依法依规做好回访反馈和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典型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和舆论压力。同时,引导媒体客观报道行业整治成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自律公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策评估、监督检查和满意度调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部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严防“保护伞”问题
在扫黑除恶过程中,本部门深刻认识到,如果内部监管队伍自身不干净、不纯洁,就难以有效打击黑恶势力、整治行业乱象。因此,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贯穿行业治理全过程。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各种利益诱惑,坚决不与涉黑涉恶人员勾连。
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审批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阳光操作、集体决策、全过程留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斩断“关系网”“保护伞”。
三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文书制作和取证程序,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和评查,防止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公信力,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六、工作成效与深化思路
在多方努力下,本部门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企业参与不正当竞争的意愿明显降低,依法依规经营成为主流。监管干部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遵规守纪、廉洁用权的氛围日益浓厚。
同时也要看到,行业领域利益错综复杂,黑恶势力隐蔽性、顽固性较强,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下一步,本部门将继续保持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扫黑除恶由专项斗争向常态化治理转变,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篇四:《扫黑除恶 总结》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本单位注重以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为主线,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把扫黑除恶与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完善顶层设计、优化运行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推动综合治理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提高预防、发现和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构建统筹协调机制,提升整体推进能力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本单位着眼于构建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围绕线索摸排、案件协同、风险治理等内容,建立专题会商制度,对复杂问题集中研判、综合施策,避免各自为战、力量分散。
二是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科室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责边界和协作方式,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问题,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工作不推诿、不扯皮。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和督办落实。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范围,制定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进行约谈提醒,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对上级交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实行专人督办、限时办结,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二、健全线索管理机制,形成闭环工作链条
线索发现和处置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关键环节。本单位围绕“收集、研判、移交、反馈、归档”全流程,构建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线索管理机制。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热线电话、信箱、网络平台、接访窗口等途径,广泛收集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将在执法检查、审查审批、信访办理等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纳入线索管理,做到线索来源多渠道、信息获取全覆盖。
二是规范线索受理和研判。制定线索受理和流转工作规程,对收到的各类线索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建档,并根据内容性质、涉及范围、问题程度分类管理。组织业务骨干组成研判小组,对线索进行初步分析,研判是否涉黑涉恶,提出移交建议和处置意见,确保不遗漏、有依据。
三是严格线索移交和反馈。对需要由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的线索,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移交,并注明线索来源、基本情况、初步研判意见等。建立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制度,跟踪掌握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对长期未反馈或反馈不规范的,及时催办和纠正,确保线索管理形成闭环。
四是加强线索归档和运用。对线索的受理、研判、移交、反馈等各个环节资料统一归档保存,建立线索台账和信息数据库,为分析研判行业领域规律性问题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对线索的汇总分析,发现问题集中区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织密预防治理网络
本单位坚持把风险防控挺在前面,把扫黑除恶与风险管理深度融合,通过系统识别、动态监测、分类防控,切实提高前瞻性、预见性。
一是全面开展风险排查。以本单位履行职责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为对象,定期组织风险排查,查找容易被黑恶势力渗透、干预的风险点。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案例分析、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摸清风险分布、风险程度和风险成因,并建立风险清单。
二是分类制定防控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对高风险领域,加强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增加透明度和公开度;对中风险领域,强化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测,防止风险累积扩大;对低风险领域,做到常态关注和预防提醒,防止风险演变升级。
三是建立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对重点数据和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异常迹象及时预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采取谈话提醒、约谈警示、现场检查、责令整改等措施,防止小问题演化为大风险。
四、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依规治理
制度是长效治理的重要保障。本单位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扫黑除恶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推动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涉及权力运行、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投诉处理、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查找制度空白和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容,及时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扫黑除恶和风险防控的需要。
二是建立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制度。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岗位,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岗交流,防止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导致权力失衡、滋生腐败。对经办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备案,确保工作交接规范、有序。
三是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公开办事依据、审批流程、服务承诺、办理结果等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暗箱操作空间。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扫黑除恶和风险防控职责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用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
五、突出教育警示,筑牢廉洁防线
在推进扫黑除恶的过程中,本单位深刻认识到,只有干部职工自身廉洁自律、守住底线,才能真正做到不为黑恶势力所惑、不被利益所侵。因此,将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贯穿始终。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作为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秉公用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大家准确把握扫黑除恶和风险防控的内涵要求,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本系统、本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汲取深刻教训。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受到震撼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对确有其事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持续提升
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实践,本单位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一是坚持系统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从整体上统筹推进,又在关键领域集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坚持制度先行与实践创新相结合,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推动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优化。三是坚持教育引导与监督约束相结合,既重视思想引领,又强化刚性约束,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面向今后一段时期,本单位将继续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深化风险防控、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水平,努力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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