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是指一份承诺,承诺将保证不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这是一种书面文件,通常由雇主发出,以表明他们将遵守工资支付的规定。以下是有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1
本公司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监督或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或其委托机构直接动用保证金: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的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总工会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x
20年月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2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3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企业公司承建的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单位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x
法定代表人(签字):x
联系方式:x
日期:x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中标后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并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该计划送贵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4、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将所属各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可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贵单位有权直接从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2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可作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报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7、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5
为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两节”、“两会”期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行业自律环境,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联合我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及全体会员单位,向全市建筑业企业发出遵守社会诚信、不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倡议,并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企业使用农民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约定的日期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逐月向职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
三、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账户单独列支,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发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四、工程承包企业不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防止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五、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农民工上岗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帮助农民工共同打击恶意欠薪、携款逃匿、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通过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我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6
我司承建xxx工程施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之有关精神,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施工合同签订后,我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资料(含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我司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及贵司,经贵司同意后变更班组负责人;
2、我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3、贵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贵司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在贵项目内停工、闹事的,贵司可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司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司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并可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7
致: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承诺书8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现已由我公司中标,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三、本公司按月以货币形式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手中,并张榜公布工资表,接受你单位监督。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内容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受到农民工举报或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经查拖欠行为属实的;
(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匿,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四)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五)每月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农民工工资纠纷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红河州行业人均人工成本中劳动报酬责成企业给付,企业拒付的,从保障金中支付。
六、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开远市劳动保障监察队推行的“一组三表”制度,即建立企业内部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清欠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督促项目部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七、凡本公司在工程项目一旦出现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愿意接受劳动保障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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